济宁协和医院市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政策,见小编整理。欲了解济宁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业务医疗费用情况,请参见以下介绍。
一、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方面,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80元;流产、人工流产、绝育的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500元。
二、孕检医疗费用方面
孕检基本项目包括:3次血常规、3次B超、4次胎心监护以及10次常规查胎等14个项目,如需其它特殊医疗服务(自行要求增加检查内容、未有剖腹产指征本人要求剖腹产手术等),相关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承担。
生育保险基金具体支付补贴标准为,孕期检查医疗费1000元;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定额标准分别为2000元、2500元和3100元,而产后大出血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结算。
提示:在验孕、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前,员工需选择本市直属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员工需填写济宁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记录表,并持用人单位的身份证、出生证明和书面证明到机构审批备案。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北京生育保险费用如何报销?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这些将在本文详细说明。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注意: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2、门诊产检费[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需要在生产后由女方单位提交到社保中心。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生育保险的费用是多少?下面是相关内容的简要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关生育保险费用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在孕产妇临时中断工作时,通过立法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者社会对分娩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照顾。
生育保险
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科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援助是社会政策。其目的是通过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专业妇科医生恢复工作和重返工作岗位的能力。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我们都知道,在怀孕和分娩期间,生育保险可以为女工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援助。那么,广东省生育保险的具体待遇是什么?如何确定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产妇医疗费用在分娩期间是如何支付的?
生育保险费发放标准
已婚女工出生后一个月内,生育保险费由代办机构一次性拨付,由生育单位按标准发给。母婴保险费分摊标准: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和分配基数,自然分娩3.5个月;牵引、吸引、产钳分娩4个月;剖腹产或多胞胎为3.5个月。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1.5个月发给,妊娠3个月(包括3个月)流产的发1个月。
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包干。用于:产妇分娩期间医药费;按规定的产假工资、物价补贴和奖金;产妇营养补助费。如不够开支时,不足部分由产妇单位自行解决。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资援助通常包括现金补贴和物资供应,现金补助主要是指生育妇女的生育补助。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势力而确定。
现在大多数人都有生育保险,怀孕和分娩只是在使用。我们应该注意地方政策的变化。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向生育工作者提供经济和物质援助的社会政策。其目的是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产假和医疗服务,保证生育妇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障,帮助生育妇女恢复劳动能力和重返工作岗位,体现国家和社会在这个特殊时期对妇女的支持和照顾。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国家为女工在孕产期间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援助的社会政策。它的目的是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重新获得工作和重返工作岗位的能力。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种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另一种是生育医疗,用于保障女工怀孕、分娩和实施避孕手术期间的基本医疗卫生需要。
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大家有了解过吗?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我们国家现在的生育保险是两种制度并存:一是女职工所在单位承担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殖治疗若干问题的通知》,孕期女职工的检查费、助产费、手术费、住院费、药物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是生育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重要的,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生育津贴和生育费用确定。计划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同上,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个人不缴纳保险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在怀孕期间要多注意生育保险的政策,准备好相关核销单据,免得报销时找不到。
日前,某矿区向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参与登记。在缴费时,建议只缴纳养老金、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理由是单位都是男工,没有女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该请求当场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
目前,在社会保险扩大工作中,矿区等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时经常面临选择问题,试图参加有利可图的保险,无利可图时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等。没有什么好处,也逃避了社会责任。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由社会集中设立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时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合法的、互惠的、社会的和强制性的。生育保险是国家推行的社会保险的一个主要险种,目的在于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同时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它和其他险种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将它排除在社会保障范围之外。某个企业没有女职工,不代表其他企业没有;今天企业没有女职工,也不等于以后永远没有女职工。即使企业不理解,也应服从国家法律规定。更何况根据《xx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xx省生育保险规定》第23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给予处罚。所以,企业以没有女职工为由,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是法律不能允许的。
日前,沂水县某采矿场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在缴费时提出只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理由是他们单位全是男职工,没有女职工,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这一要求被工作人员当场拒绝。
当前,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中,经常遇到像采矿场这样的企业,在参加社会保险时挑三拣四,对有利可图的险种想方设法要参加,与己无利或利益少的就拒绝,推卸自己的社会责任。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得国家和社会帮助及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性、互济性、社会性、强制性。生育保险是国家推行的社会保险的一个主要险种,目的在于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同时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它和其他险种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将它排除在社会保障范围之外。某个企业没有女职工,不代表其他企业没有;今天企业没有女职工,也不等于以后永远没有女职工。即使企业不理解,也应服从国家法律规定。更何况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山东省生育保险规定》第23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给予处罚。所以,企业以没有女职工为由,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是法律不能允许的。
日前,沂水县某采矿场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在缴费时提出只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理由是他们单位全是男职工,没有女职工,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这一要求被工作人员当场拒绝。
当前,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中,经常遇到像采矿场这样的企业,在参加社会保险时挑三拣四,对有利可图的险种想方设法要参加,与己无利或利益少的就拒绝,推卸自己的社会责任。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得国家和社会帮助及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性、互济性、社会性、强制性。生育保险是国家推行的社会保险的一个主要险种,目的在于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同时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它和其他险种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将它排除在社会保障范围之外。某个企业没有女职工,不代表其他企业没有;今天企业没有女职工,也不等于以后永远没有女职工。即使企业不理解,也应服从国家法律规定。更何况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山东省生育保险规定》第23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给予处罚。所以,企业以没有女职工为由,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是法律不能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