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调查,违章与否与保费挂钩其实在保险公司内部早已实施,若车主本年度出现较为严重的交通违章,来年的费率将上浮10%,而出现醉驾等严重行为后,费率或将上浮最高50%
“为配合9月1日6年一审,提醒各位车友:5月23日之前要把自己的违章处理掉,否则商业险保费上浮10%,过了23日即使立马处理违章也没用。所有保险公司统一执行。”
近日,此信息在新浪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上被广泛转发。
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全国各大交通队都迎来了“前所未见”的处理违章大潮,《证券日报》记者在微博中调查发现,5月17日因处理违章事宜排队等候人数超过50人的车主便有20多位,其中不乏排队等候过百人的现象。
虽经各地交管局和各保监局权威证实这条广为流传的消息只是谣言,违章处理与否和车险保费并无关系,但车险费和违章的关系却不得不被关注,两者的“联姻”是“妖言惑众”还是“大势所趋”?
小违章也要算?
目前,地区商业车险费率只与车辆事故、理赔金额挂钩,且只有交强险费率与酒后驾车这一违章行为挂钩。此外,车主若全年没有违反北京市“每周一日限行”的法规,还可以获得奖励减免52天的强制险保费。
然而,违章记录中除了危害性比较大的醉酒后驾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外,还有诸如乱停车、压实线、走应急车道、走公交专用道等“小违章”。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车主认为如果仅是因为违章停车被贴条而增加保费很冤,但值得注意的是,经常乱停车就表示车辆长期处于未被保护的状态,这会加大车辆被其他行车、车辆无意剐蹭、恶意刻画等风险。
而经常违章走公交车道、应急车道和压实线等行为也显示出驾驶者并不良好的驾车习惯,这些不良驾驶行为会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加大事故的发生几率。
不可否认的是,对于驾车习惯,违章记录比出险的数字更直观。然而,保险和违章,就好像鸡和蛋一样,是因为违章而买保险,还是因为买了保险而放松警惕违章则无法判断。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通过违章与否与保费挂钩,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约束行车人。
业内早已实施 不过,事实上,记者调查发现,违章与否与保费挂钩在保险公司内部早已经实施。如果某辆机动车本年度出现较为严重的交通违章情况,其来年的车险费率将上浮10%;而对于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行为,费率或将上浮最高50%。
根据记者拿到的某险企一份内部数据,同一辆车,如上年出险次数在2次,续保可享受7折优惠,而有违章记录的车辆续保只能享受和转保一样的约7.7折的优惠,以一年保费5000元计算,有无违章,相差约350元。
其实,在与交管局互通的违章平台正式上线之前,违章与否与保险费率上浮挂钩的比例仅在险企内部实行,并没有具体的强制实施细则,各家保险公司也仍是“各自打算盘”。
但毋庸置疑的是,保险公司的车辆违规平台上线是车险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
为深入推动车险费率市场化方向改革,使商业车险费率水平真正与车辆风险状况相匹配,北京保险行业正考虑在北京地区全面推行商业车险保费与理赔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次。
21日,在北京保监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亮相”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引发了一阵热烈讨论。费率浮动机制怎样设计才科学合理?与出险次数紧密挂钩的做法能否为广大车主所承受和接受?在全国有没有借鉴推广意义?都是悬在人们心中的问号。
方案如获通过绝大部分车主将受惠发布会上,参与方案起草的车险专家、现实意义及相关效果评估。
此次北京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的整体思路是:保持基础费率不动,调整费率浮动系数。征求意见稿中,与费率挂钩的浮动系数拟锁定为四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以及“老、旧、新、特车型特殊风险”系数,同时,与理赔次数相关系数的浮动区间将加大,旨在通过费率杠杆辅助社会管理,做到“高风险车辆高费率,低风险车辆低费率”,如车辆5年不出险,保费可下浮60%,一年出险8次以上,保费可上浮至3倍。
毕欣说,从2007年底开始,北京就通过全市统一车险信息平台对所有商业车险的承保理赔数据进行集中管控,已经上平台的有30家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目前平台共记录了近300万辆车的投保、索赔信息。
毕欣表示,前期根据平台数据进行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在投保商业车险超过一年的车辆中,有约60%的车辆未发生过赔款,这些车辆在第二年度续保时将可享受31%的保费优惠;约15%的车辆仅发生过1次赔款,第二年续保时可享受19%的保费优惠;约19%的车辆发生过2-3次赔款,第二年度续保时保费与标准保费持平;仅有约6%的车辆发生赔款次数超过4次,在下一年度续保时将不同程度提高保费。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景琛特别提到,目前车险市场上存在有的修理厂背着车主,人为扩大车辆保险损失,向保险公司骗取更多赔款的现象。方案如获通过,将促动车主更关心自己车辆的出险和理赔记录,进而将使不法分子制造的假赔案无处藏身。他说:“如果骗赔的水分挤掉了,车险理赔成本将大大降低,则基础费率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费率浮动关系“钱袋子”强调征求意见不走过场车险费率浮动关系到每个车主的“钱袋子”。发布会上,不少记者质疑,如果费率只是更多地与理赔次数挂钩,而不论单次赔款的金额是几百元还是几十万元,这对于那些理赔次数多,但赔款金额并不大、基本算是“小剐小蹭”的车主,将是不公平的。现场也有专家谈到,在车险理赔现实中,确实存在有限的理赔资源被大量的小额赔案占用的局面。
对此,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明确表示,目前已开始紧锣密鼓研究商业车险费率与理赔金额、交通违法行为、车型等因素挂钩,就是要继续细化影响费率浮动的系数内容。
刘跃林强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这项改革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作为监管部门,“在方案制订过程中就是要做好监督,绝不允许借费率浮动涨价,必须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据前期的测算,方案推行后北京市场的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将基本持平。
此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后,接下来,北京保监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还将组织企事业单位车主、私家车主代表等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场各方面的真实意见和建议,依此不断修改完善费率浮动方案,直到方案成熟再向社会正式推行。保监会:鼓励条件成熟地区先行先试对于其他地方是否会跟进北京的做法,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张宗韬处长接受记者问询时表示,建立统一的车险信息共享平台是实行费率与理赔记录挂钩最关键的一个基础条件。只有建立平台,各家公司的承保理赔数据以及公安交管部门的车管信息、税务部门征税信息都进了平台,保费通过平台计算,出保单通过平台控制,这才能保证费率浮动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张宗韬说,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浙江、江苏、辽宁、湖南等地建立了车险信息平台,其他省市如广东、山东、四川、江西、安徽、黑龙江等地的平台正在建设中。已经建立平台的地区,都通过平台实现了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其中,北京、上海两地除交强险外,商业车险的数据也统一进了平台,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尝试推行商业车险的费率浮动。
“其他地方陆续也在推动交强险费率乃至商业车险费率与交通事故挂钩的试点工作,保监会总的态度是鼓励条件成熟地区先行先试,一是要考虑技术条件,二是要考虑当地老百姓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张宗韬说。
昨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公布《2011年度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在今年实施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基础上,对2009年没有保险理赔记录、2010年发生1至2次理赔的车辆给予5%优惠,新方案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想在明年获得保费优惠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2009、2010连续两年都在本市投保商业车险,2011年仍将在本市投保;二,2009年没有出险理赔记录;三,2010年发生1至2次保险理赔,但累计赔款金额小于当年所缴保费金额。如果符合这三个条件,2011年继续投保商业车险时“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仍执行2010年的系数,即0.85。“北京车险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续保车辆已达197万辆,约10%符合新方案条件,可以享受优惠。”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万辆左右的车将从新方案中受益。
此外,记者也从多家保险代理公司获知,虽然电脑系统里有理赔记录,保单不能改变,但车主实际缴纳的保费仍可优惠,优惠幅度可以商量,大型保险公司可打八折多,小型保险公司可以给到六七折优惠。据了解,保险浮动费率方案的实施,目的在于对有良好驾驶记录的车主给予保费优惠,让广大车主养成安全驾驶的习惯。
统计显示,本市今年1月1日实施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至11月末,全市65%的车辆保费较上年有所降低;今年承保车辆数上升了26%,出险频率却下降27.4%,报案数下降6.1%,保证了大多数低风险车主的权益。车主也更加关心自己的车辆出险和理赔记录,查询的车主由7万人次攀升至107万人次。“由于档次升降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公平性、合理性等多方面,此次方案调整范围较小。”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联络部主任李枫表示,已经在考虑费率与车型、违法记录等挂钩,以后也可能逐步推进与人挂钩,2012年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机制问题已提上日程,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将在网站开辟专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使得方案更加完善。
北京保监局产险处处长马骥表示,车险费率与风险充分挂钩,将遏制骗赔风险,使理赔数据真实性提高。在良好的数据支持下,可推动保险公司开发有特色的车险产品,这是车险费率改革的根本目标。最终使保费更便宜,理赔更方便。
问:保险费率浮动对车不对人,如果车主卖旧车换新车,旧车的良好记录为啥不能延续?
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目前还无法做到这一点。由于本市存在一辆车好几个人开的情况,投保车险只能是看车不看人。买新车时,保费按新车的标准执行,不会延续旧车的出险记录。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应该适当考虑驾驶人的因素,如果多年不出险的优惠费率随着换车而消失,良好记录清零,对车主来说不公平。应既看人也看车。建议可以采用锁定车主制度,车主保证车辆由其开,出了事故由其负责,保险记录就可以“看人”走。
问:为何只涉及调整这一项?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联络部主任李枫:首先,目前,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调整的初衷是与风险挂钩,鼓励车主安全驾驶,针对出险次数比较少的车主,在2011年给予优惠,也是为了给2009年无出险记录的车主的一个机会,2010年车主可能不小心出了1至2次险,2011年新方案保持其系数不变,鼓励其2011年不出险。其次,目前,在续保的197万辆车中,超过60%的车没有发生赔款,30%的车发生了1至2次保险理赔,适应了多数车主。再次,我们也是在尝试,先推出这一项,以后再连续跟进。
问:理赔费率按次数走是否合理?
郝演苏:只能说,从性质上看,违规违章就是按次数算。但加进理赔金额会更公平些。
李枫:我们也考虑到了小剐小蹭与大事故的区分,在费率浮动上参考了金额,就是如果上年度赔款金额小于或等于签单保费,则可以打九折。
问:今年已经交了明年的保费,还能享受到新方案的优惠吗?
李枫:新系统是从12月31日晚才上线,2011年1月1日开始续保才能享受优惠,如果现在已交明年保费,只能是先把保单退了,等1月1日以后再投保,方可享受优惠。
专家表示,实行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社会公平,但必须通过更多有效渠道,把各浮动比例设置的依据、每年度北京车险理赔信息统计分析的结果等明明白白告诉老百姓,以确保执行不走样《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自10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受到了各界关注。那么,商业车险费率要不要与理赔次数挂钩浮动?费率浮动是否应该同时与理赔金额以及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挂钩?如何保证费率浮动执行起来“不走样”呢?
“费率浮动必要”对于商业车险费率要不要挂钩浮动的问题,专家们的意见比较一致,认为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说实行费率浮动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庹国柱教授认为,将驾驶人前一年的理赔记录与他次年的保费奖惩挂钩,是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手段。保险费率高低取决于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次数和严重程度,这种“奖惩”有助于减少事故发生和降低小额索赔次数。从而可起到促进交通安全、优化保险资源配置的积极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徐晓华教授认为,促进交通安全是实行费率与理赔挂钩的首要意义,“如果通过费率杠杆影响到车主、投保人驾车的谨慎度,那么我们的事故发生率将会降低;事故率降低了,保险赔付的成本降低,则最终将体现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上,那么所有车主都将受益”。至于为什么出险次数多的车主应该受到费率“惩罚”,几位专家都表示,这并不是保险公司对驾驶人的“惩罚”,而实质上是未发生事故的投保人对发生了事故的投保人的“惩罚”。因为假如60%的车主都没出险、40%的车主出险了,但大家交的保费却一样多,就等于是60%驾驶记录优良者替40%驾驶记录不良者“买单”。对外经贸大学研究法学的副教授于海纯是有近十年驾龄的“老司机”,他说:“我从2001年以来总共出过两次险,发生的赔款一共是1100元。今年买交强险的时候,我的保费已经下浮到了690元,已经享受到了交强险费率挂钩浮动的好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也是同样的道理。”“浮动因素应细化”对于征求意见稿中只设置了4种与费率浮动挂钩因素(“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及“老旧新特车型”),专家们认为挂钩因素不尽全面、合理,应进一步细化。庹国柱教授说,在上年赔款记录这一浮动因素中,理赔的次数应该与理赔的金额结合起来。但考虑北京车险信息平台建立的时间还不长,相关数据积累还不够精细,建议尽快将数据完善起来,尽快加进该浮动因素。
徐晓华教授建议,在对车辆的理赔次数进行计算时,应区分车主有责还是无责。事故中无责的车主,如果申请了赔款,该次理赔则不应被计入赔款次数。此外,徐教授还建议,对“酒后驾车”这类极易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应该进行保费惩戒。另外,专家们都提到了车险费率浮动必须公开透明、消除民众疑虑的问题。“必须通过更多有效渠道,把各浮动比例设置的依据、每年度北京车险理赔信息统计分析的结果等明明白白告诉老百姓。”“确保执行不走样”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在执行中会不会走样?成为近日很多车主、网友的担忧。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王绪瑾教授提出,保险公司在费率上进行无序竞争是目前的现实。将来在执行费率挂钩浮动过程中,各公司为拼抢业务,会不会存在通过私下“返利”给车主等形式,对该上浮的车主不执行上浮、不该下浮的随意下浮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内控合规性监管,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另外,需警惕的是,一旦有“内部人员”私自为车主更改理赔记录的,建议明确监管的要求及相关行政处罚措施。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表示,将充分运用北京车险信息平台等先进技术手段,防止“操作走样”。他表示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研究和采纳合理化建议,希望车主们积极参与到方案制定中来,大家形成合力,努力“把好事办好”。
10月26日,在北京保监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上,有法律专家指出,如果以行业协会的方式统一计算方法,是否会涉及到价格垄断问题。对此,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由于各保险公司每个条款中都有各自的基准费率,且并不相同。而该方案只是把和理赔记录挂钩的系数进行规范化,而没有对费率进行统一,因此,这一费率浮动方案并不是统一价格,不存在垄断问题。据介绍,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在投保商业车险超过一年的车辆中,约60%的车辆未发生过赔款,按照新方案,这些车辆在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31%的保费优惠。如上述车辆在第二年仍未发生赔款,第三年再续保时即可享受43%的保费优惠;另有约15%的车辆仅发生过一次赔款,第二年续保时可享受19%的保费优惠;约19%的车辆发生过2-3次赔款,第二年续保时保费与标准保费持平。
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数据还显示,仅有约6%的车辆发生赔款次数超过4次,因此,在下一年度续保时将不同程度提高其保费。上述负责人还介绍表示,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还将继续细化影响费率浮动的内容,适时推出商业车险费率与理赔金额、交通违章、车型等因素挂钩的方案。
记者近日获悉,为简化简易案件理赔流程,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太平洋人寿继推出住院探视服务、短信服务、甲型H1N1额外保障后,在市场上首推“理赔简易案件立等可取”这一超值服务。即日起,所有涉及简易赔案的给付将严格控制在30分钟以内,此项服务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太平洋人寿的理赔服务水平,完善富含关爱的客户服务。?据悉,只要理赔申请材料齐全,保险责任明确,正常赔付的医疗险理赔案件,在分公司简易案件权限范围内,经公司审核无误后,即可现场结案,给付保险金。由客户本人或委托亲友到公司客服柜面办理理赔申请,太平洋人寿承诺简易案件当场给付保险金。现阶段万能险附加医疗险在万能账户结算期内申请理赔的理赔案件不在此范围内。?据太平洋人寿运营中心负责人介绍,此项服务将严格遵循客户个人意愿进行。主要服务对象是申请小额医疗保险金的客户。涵盖公司营销、经代、银保、电销多条业务线销售的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医疗险种。如《附加关爱终身医疗保险》、《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附加金色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附加康泰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险种。自2009年8月17日开始,太平洋人寿在各省分公司范围内分批开展“立等可取”服务,第一批立等可取服务工作将在广东、黑龙江、天津、重庆、山东、湖北、云南等7省市开展,其余分公司将视工作进程陆续开展立等可取服务。?“立等可取”服务将完善太平洋人寿理赔服务内容,缩小与行业内成熟公司的客户服务差距,更好的体现太平洋人寿关爱客户的服务理念。
对车险知识一知半解的很多车友,对于多掌握一些车险知识,是很有必要的。今天,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就车险费率浮动问题进行探析。制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是车险进一步规范的结果,在车险费率浮动方案中,对车险费率浮动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对于办理车险的车友朋友们,也是可靠的依据和保障。
广大车主的自身利益受车险浮动直接影响,在以前,是没有车险费率浮动方案的,因此,保险费用与出险次数没有任何关系,车辆出险次数也不受所交纳的保险费用的影响,出险与不出险基本是一样的,所以,很多没有出险的车友就感觉很亏,而且,有些车友为了省下部分钱,保险就会不选择一些看似不重要的,可是一旦出险,还是自己受到损失。出台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后,上述所提到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高风险车辆高费率,低风险车辆低费率的交费形式体现了其公平性,这也让好多车友朋友拍手称快,这样,不出险或少出险的车辆,保费就因方案所规定的条款有所下降;而出险次数多的,保费就会上浮。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知,一些小的剐蹭问题还是灵活掌握为好,如果无大碍,双方调解最好,以免增加车辆出险次数,而直接影响车险费率的浮动,处理不当,对出险双方都不会有利。这里也提醒广大车友朋友,大家要树立交通守法意识,注意安全驾驶,避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以免因交通违法记录导致车险保费上浮,使自己遭受更多的经济损失。
推出车险费率浮动方案,意味着车险的进步,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并且其中在车险行业中,部分条款也存在着争议,但整得来说,在方案中,更多的条款是符合车友自身利益的。各地的车险费率浮动方案也有所区别,所以,广大车友朋友们在吃透方案的同时,要更好的把方案应用到实际办理业务当中,从而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2010年已然走进尾声,却仍然不能平静,12月5日晚,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邮政局长酒后驾车逆向行驶,连续撞倒正在赶路的7名青少年中的5人,当场撞死3人,另2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其中,五名死者4男1女,最小的只有13岁,最大的亦只有16岁,即将迎向美丽人生的花样年华就这样被酒驾生生掐断。让我们扼腕痛惜的同时,也不禁对酒后驾驶等违章违法行为深恶痛绝。我们不禁要问:车辆违章查询网上的那一宗宗违章事故背后,还潜藏着多少血与泪?在酒后驾车等道路违章事故的问题上,相关的法规不是不完备,相关的处罚不是不足以威摄人,相关的宣传也不是不到位,可是,为何违章屡禁难止?很明显,其一,是侥幸心理在作怪!可以想像,违章者心存着侥幸:自已开车多年了,从没出过事,这次喝点酒、闯个红灯也不可能出问题!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害了自已,也害了他人!其二,是一阵风式的执法方式。很多地方,查酒驾违章只是集中搞一阵,集中执法结束后,相关检查和宣传就松了不少,让一些潜伏下来的酒君子,放松警惕,走上了威胁他人、坑害自已的路。正因为道路违章事故的严重危害性和屡禁不止,政府部门和保监会也开始牵头在汽车保险领域作出相应改革和调整。今年年初,公安部、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自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相联系的浮动制度。让酒驾者支付更高的交强险费用,为自己的违法违章行为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而在车管所和各种车辆违章查询网站上,相关酒驾和违章记录也将逐步完善和互通。无疑,2010年将是车险制度改革史上极其重要的一年,年初伊始,北京、深圳、江苏、厦门、大连等地相继启动了车险费率浮动制试点工作,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车险费率浮动都将逐步与交通事故的次数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挂钩,而伴随着这一系列举措的背后,是各类车辆违章查询网站点击率的飙升。显然,车险费率浮动改革正在无形中驱使着车主关注车辆违章查询网上的违章记录,这对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将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不同于过去保险信息不共享、车主可以通过更换保险公司规避高保费的时代,此次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网上信息平台,车主的违章记录在车辆违章查询网上一目了然。
近日,此信息在新浪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上被广泛转发。 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全国各大交通队都迎来了“前所未见”的处理违章大潮,记者在微博中调查发现,5月17日因处理违章事宜排队等候人数超过50人的车主便有20多位,其中不乏排队等候过百人的现象。 虽经各地交管局和各保监局权威证实这条广为流传的消息只是谣言,违章处理与否和车险保费并无关系,但车险费和违章的关系却不得不被关注,两者的“联姻”是“妖言惑众”还是“大势所趋”? 小违章也要算? 目前,北京地区商业车险费率只与车辆事故、理赔金额挂钩,且只有交强险费率与酒后驾车这一违章行为挂钩。此外,车主若全年没有违反北京市“每周一日限行”的法规,还可以获得奖励减免52天的强制险保费。 然而,违章记录中除了危害性比较大的酒后驾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外,还有诸如乱停车、压实线、走应急车道、走公交专用道等“小违章”。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车主认为如果仅是因为违章停车被贴条而增加保费很冤,但值得注意的是,经常乱停车就表示车辆长期处于未被保护的状态,这会加大车辆被其他行车、车辆无意剐蹭、恶意刻画等风险。 而经常违章走公交车道、应急车道和压实线等行为也显示出驾驶者并不良好的驾车习惯,这些不良驾驶行为会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加大事故的发生几率。
不可否认的是,对于驾车习惯,违章记录比出险的数字更直观。然而,保险和违章,就好像鸡和蛋一样,是因为违章而买保险,还是因为买了保险而放松警惕违章则无法判断。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通过违章与否与保费挂钩,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约束行车人。 业内早已实施 不过,事实上,记者调查发现,违章与否与保费挂钩在保险公司内部早已经实施。如果某辆机动车本年度出现较为严重的交通违章情况,其来年的车险费率将上浮10%;而对于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行为,费率或将上浮最高50%。
根据记者拿到的某险企一份内部数据,同一辆车,如上年出险次数在2次,续保可享受7折优惠,而有违章记录的车辆续保只能享受和转保一样的约7.7折的优惠,以一年保费5000元计算,有无违章,相差约350元。 其实,在与交管局互通的违章平台正式上线之前,违章与否与保险费率上浮挂钩的比例仅在险企内部实行,并没有具体的强制实施细则,各家保险公司也仍是“各自打算盘”。 但毋庸置疑的是,保险公司的车辆违规平台上线是车险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