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社会局发布新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增抗乙肝病毒等866种新药。新版《药品目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预计每年至少为参保人员节省5亿元。
<P>一、新的抗癌药物包括在医疗保险中。据市人民社会局医保科科长介绍,新版《三险》药品目录中药品2510种,比2005年增加866种。此外,根据国家药品目录的调整,删除了84种具有质量和安全隐患的药品。
“这2510种药品是指通用名,而非商业名。”这位负责人表示,不同药企生产同一通用名药物会采用不同的商业名称,也就是说,可报销药物可能会多达近万个。
随着医保基金保障能力的提高、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和临床医药科技发展,医保药品目录进行扩容。新增的药品包括外界呼声较高的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新特药、抗乙肝病毒类药物等。如甘精胰岛素、替莫唑胺、替比夫定、恩替卡韦等,都被纳入了新版药品目录。
二、医疗负担每年减超5亿
按照医保报销规定,甲类药品不需个人先行负担费用,可直接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个人需先行负担10%的费用,其余部分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版目录中,甲类药品比2005年版目录增加了376个。
提示:据报道,国家目录中甲类药品的数量为22.9%。经过调整,北京市新目录甲类药品将达到76.7%,达到1926个。
成都市公布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包括特罗凯、凯美纳、易瑞沙等大病药品均在目录中。
江苏全省3000多万参保者(职工医保1700万人、城镇居民1330万人)用药选择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在本月底完成,预计7月份正式执行。目前,省医保部门正在加紧比对用药目录。根据方案,甲类药品不调整,乙类药品则按规定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总数(含调入、调出和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品种)共243个,限定支付范围则不作调整。据悉,江苏上次调整医保药品目录还是2005年。
大利好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
去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目录增加了260个药品。用于治疗肺炎、支气管炎的抗生素药“头孢呋辛”、“阿奇霉素”等以前的乙类药,都“跻身”全额报销的甲类行列。此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也全部被纳进了甲类。
对甲类药品,此次江苏省不作调整。不过,有关人士提醒说,甲类医保全额报销药品,并不表示参保患者不用掏一分钱,而是指患者不用承担按比例的自费部分。而对乙类药品,个人则要按自付比例先支付部分费用,剩下的再按政策给予分担报销。
严把关
补药贵药不予调入
此次江苏省重点调整了乙类药品的品种,将监测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不适合地区疾病用药习惯的药品、疗效不确切且价格昂贵的药品调出了目录,对于限定支付范围则不作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江苏省还明确了不予调入的药品,如: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解酒药、性功能增强药、治疗不育症等类别;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有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差、易滥用的药品;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与原目录比较,已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较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
防滥用
抗生素要分级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对15万人进行用药调查,结果发现“三素一汤”用得最邪乎――“三素”指的是抗生素、维生素和激素被滥用,“一汤”则是指不少医疗机构见人就输液的情况。这既增加了患者的医药费用,又容易给患者的身体带来不良影响。针对这个“痼疾”,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里明确了“抗生素分级原则”。
省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抗生素分级原则,就是明确规定哪些抗生素是在其他抗生素无效时才能用,哪些抗生素是在有细菌学支持时才能用,哪些抗生素是在急重症或在上级医生或医院的指导下才能用。这个新原则将在江苏省此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中体现出来。
少花钱
鼓励医生多用便宜药
“医保药品目录涉及参保人员的用药选择。”该负责人表示,江苏各地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药品目录》的管理,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叠加使用。“我们会采取措施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
该人士表示,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之间有一份协议,每年用多少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是医疗机构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医生开的药都能通过网络查到。如医疗机构目录外的药品用得太多,超过一定比例,对其考核将会产生影响。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和5年前的版本相比,共;扩容了866种药品,此前公益组织、专家曾呼吁的抗乙肝病毒类药物也被纳入其中。
7月1日起药品目录将正式实施,预计每年将减少参保人员超过5亿元医药费用。
新版目录共2510种药品
新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昨日公布。据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介绍,新版药品目录中共有2510种药品,与2005年版目录相比,此次增加了866种可报销的药品,部分使用量少、有质量安全隐患的84种药品被删除。
;这2510种药品是指通用名,而非商业名。蒋继元表示,对于同一个药品的通用名,不同药企生产出的药物可能会赋予不同的商业名称。这样,市民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实际遇到的可报销药物可能会有近万个。
增加的新药品主要是针对群众呼声较高的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新特药、抗乙肝病毒类药物等。
每年减轻参保者医疗费超5亿
新目录中,甲类药品比重大幅提高,与2005年版目录相比增加了376个。目前国家目录内甲类药品占22.9%,此次调整后,北京市新目录甲类药品将占76.7%,达到1926个。也就是说,将有76.7%的可报销药品不需要参保人员先行负担费用,直接纳入报销范围。对于另23.3%的乙类药品,参保人员需要先行负担10%的费用,其余部分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新目录还放宽了270多个药品的医院级别、药品适应症等报销限制内容。据估算,新版药品目录实施后,每年将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超5亿元。新目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届时,参保人员可划卡结算,按照新目录实时报销药品费用。
变化
29种药社区看病直接报销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29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药品取消了原有医院级别限制,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报销范围,并取消个人先行负担。
如;阿托伐他汀,此前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调整后,该药取消了二级以上医院才能使用的限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均可报销,并且取消了个人先行负担费用。;为了鼓励参保人员社区就诊,部分药品在大医院按照乙类药品执行,但在社区医院按照甲类执行。市人力社保局表示。
释疑
调整目录时如何保证公开透明?
在调整药品目录时,如何能够保证公开、透明?对此,蒋继元表示,在制定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方案时,首先充分听取了医疗机构、医疗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如药监、财政等部门的意见。
调整方案在公布之前,也对社会进行了公示,收集了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外,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了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程序。
两类未入目录特殊药能否报销?
市人力社保局称,符合条件的部分复合西药、中药软胶囊虽未纳入新版目录,但也可按规定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新版目录内,由两种西药组成的复合药,如果其在市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中标价格不高于其所组成药品(同质量层次)平均中标价格之和的,可按规定到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纳入报销范围。此外,未在新版目录中标注的中药软胶囊,按每天用药最高量计算,如果不超过目录内同品种胶囊费用1.1倍的,也可按规定到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登记备案,纳入药品报销范围。
在医保政策落实的大环境下,国家对于医疗保险可报销的药品有着明确的规定。据悉,新的医保药品目录有所变更,有67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报销范围发生了变化,另有抗艾滋病用药、青蒿素类药物、开塞露3种药品新入基本医保目录。
67种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变更
抗艾滋病用药、青蒿素类药物、开塞露3种药品新入基本医保目录。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五)》,有67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报销范围发生了变更。
这67种药品当中,有西药26种、中药41种。变更项目涉及药品的报销类别、药品名称、限制内容等。其中很多药品的报销类别升级,由过去的乙级变更为甲级,这意味着,这些药品在报销时将取消过去个人首先自付10%的门槛,达到报销起付线后直接按相应比例报销。这样的药品有头孢曲松、头孢噻肟、参附注射液等。
此外,还有很多药品的限制报销内容有所放宽,比如头孢呋辛过去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肾透析患者门诊治疗限一级以上医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变更后,这些限制被取消。也有部分药品的限制报销内容有所收紧,比如清开灵注射剂过去没有限制使用的医院级别,但是此次却增加了限二级以上医院的规定。安宫牛黄丸(胶囊)过去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此次则删除了这些限制条件。
在中药部分,有不少药品新增了报销的剂型,如小柴胡丸过去只有颗粒、片两种形式,现在又新增了胶囊。牛黄解毒丸也在过去单有胶囊、片的基础上新增了软胶囊。还有部分药品更改了报销的药品剂型,如哌替啶由口服常释剂型更改为注射剂。
以上是这次医保药品变更情况的大致介绍。可以看到,医保政策在不断完善,而商业保险是社保的有力补充。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在某些方面比社保保障范围更加广泛。
“国家公布的药品目录对用药范围扩大,提高了用药水平,首次将生育保险纳入范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能报销的西药品种1140个,中成药987个。基本医保对于西药和中成药的报销分为甲、乙两类,工伤险和生育险在报销时不分甲、乙类。
新版目录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纳入目录甲类部分。“这并不是意味着基本药物可全额报销。”这位负责人解释,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适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就是要按比例支付,只是甲类药品没有首付比例。”他举例说,职工住院医疗费达到起付标准后,如果一个省直参保职工住院所用药物是甲类目录中的药品,发生的费用为100元,病人支付20元,统筹基金报销80元。如果住院使用的是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也是100元,假设这个药物首付比例是5%,个人要先支付5元之后,再按80%的比例报销,即最终个人需支付24元,统筹基金可报销76元。
记者从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今年自治区下发《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巴州根据《通知》对药品目录作出调整,扩大了患者的药品使用范围。
据悉,此次调整主要针对2010年医保目录中的西药品种,规定药品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ⅰ、ⅱ、ⅲ等进行区分的药品属于医保目录范围。新增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氨麻美敏片、氨麻美敏片ⅱ、氨麻美敏片ⅲ等11种药品,删减了美扑伪麻片等8种药品;变更“顺苯磺阿曲库铵”等6种药品通用名称;认定“依托咪酯乳状注射液”等4种药品,认定后划为医保目录内药品。
随着新药开发和投产力度不断加大,每年有大量的国产新药和进口药品进入市场。在这些新药中,不乏治疗必需的药品,在治疗效果、价格和质量上优于药品目录中已有的同类药品,有的可能是新的药品种类。同时,临床治疗技术发展和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的变化,也对临床用药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
截至目前,自治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包含的药品达2500多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较2010年药品目录增加了60余种药品。
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无疑是规范了药品的品种。药品购买者也无需担心购买的药物是否有重复。
在全国各大城市不少药店市民都可凭医保卡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但实际按照规定,医保卡是用于门诊就诊和医疗消费的范围,也就是说使用医保卡是不可以购买非医保药品目录上的产品。但是,药店刷医保卡出售保健品、生活用品,纵容冒名就诊购药,病历不记载或不完整等违规现象依然存在。
5月初,湖州市社保局在内审期间,发现60余例参保人员已办理社保终止,但医保卡仍在两定单位继续使用的情况,造成医保基金流失4000余元。对此,我局在加强系统风险控制的同时,开展对相关两定单位的整改行动,涉及两定单位24家,医保医师和营业员30余人。
此次整改行动一方面通过下发稽核情况告知书要求追回违规刷卡流失的医保基金,并责令整改;另一方面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并下发医保医师(营业员)违规行为积分通知书,予以扣分处罚(这是首次对医保营业员进行扣分处理)。此外,我局还以点带面,对周边两定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有针对性地规范两定单位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推动我市医保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规范医保卡就医,不造成医保基金流失,人力社保部门借助科技力量开发的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已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试运行,将对每一次就医行为、每一笔医疗费用的支出进行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医保违规行为,对于明显的超量开药、重复检查、套用医保编码等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该平台将立即作出响应,予以提醒、警示。
专家提醒,市民也应严厉杜绝这种行为,医保卡内的钱除了平时购药、就医开销外,累积的剩余资金可以形成长久保障,用于参保居民将来住院治疗时抵扣个人承担部分,缓解就医压力。卡上的资金可以逐年累积,还可以获得银行利息收入,最终受益的还是医保卡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