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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

农村医疗保险生育时普通住院政策报销有哪些呢?

关于农村医疗保险,是一款可以使大多数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的一款基础保险。当女性生育时也是可以报销部分费用的,这样可以减轻农民工的就医的一些负担。那么,农村医疗保险生育时普通住院政策报销有哪些呢?具体我们还是跟小编一起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吧。

农村医疗保险生育时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大多数在农村的女性都会购买一份农村医疗保险,在女性生育时,一般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农村医疗保险生育时能报销多少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可按照70%的比例进行报销,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是不会低于于40%,至于异地住院分娩补偿,按照新农合异地住院补偿政策,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为900元,补偿比例为40%。

2、农村医疗保险生育时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对于已经购买农村医疗保险的农名工来说,除了了解报销比例之外,其普通住院政策内包括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报销比例都不可忽略,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具体如下:

1、起付线参保人员住院时需要自负起付线的金额,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3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次。

2、封顶线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时会设立封顶线金额,标准为一档8万元/人/年,二档12万元/人/年。

3、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生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标准为一档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可按照80%的标准报销、二级医疗机构按60%的标准报销、三级医疗机构按40%的标准报销,而标准为二挡的话,会在一档的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农村医疗保险生育时报销根据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其报销比例是不同的。而除了了解报销比例之后,有关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也不可忽略,其中包括了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报销比例。

农村医疗保障面临困难,需加大医疗保障力度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后,对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起到积极的作用,推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但是如何在农村试行医疗保险还是个新的课题。据我局掌握的情况,在全国,对农民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多,在我省还没有开展这一工作。但是有的从事合作医疗,有的实行大病统筹,来解决农民的看病难问题。目前,我省农村合作医疗面临不少的困难,有的甚至处于倒闭状态。

问题之一:多数农民的思想观念落后,对参保态度不积极,认为我出钱参加合作医疗,如一年都没病就吃亏了;

问题之二:农村经济社的集体经费补偿不落实;

问题之三:合作医疗的资金少,一般的门诊尚能应付得了,如有一两个重病住院就难以支付;

问题之四:合作医疗的条件差、医疗水平低,一些参加的农民对乡村医生不信任,有病都愿意到镇卫生院、县医院去看病,把发票拿回来报销,这样无疑加重了合作医疗的负担。

针对上述问题应争取对策努力解决农村医疗问题,我们认为我市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仍然要走乡村一体化的发展路子,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建立合作医疗应遵循的原则: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给予资金扶持。市、区两级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

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能使农民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3、先行试点,逐渐推广

今年我市准备在四个区各选一个乡(镇)进行试点,然后再逐步推开。

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

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可以适度提高;

2、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适度给予扶持(每人每年不低于5元);

3、市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资助不低于10元。同时力争中央财政支持,中央从今年开始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持农村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资金管理:

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

阴差阳错,村民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发票上竟然盖的是机关食堂专用章,村民质疑,记者采访求真相

发票,相信大伙都跟它打过交道。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要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可是最近家住广安区广门乡方敦村的一些村民就遇到了一件怪事,当地村民在前不久购买了“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结果大伙却发现,这发票上盖的章竟然是“广门乡机关食堂专用章”,这让大伙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发票上盖的章能算数吗?
近日,记者来到广安区广门乡方敦村十队,一些购买了保险的村民向记者道出了他们的疑惑。村民给记者反映,他们2015年交了医疗合作保险,每个人九十块钱交到队上的然后拿到村上。1月10号队上就把发票发到他们手上,但是发现发票上盖的章却是广门乡机关食堂专用章。大伙说,以往每一年发票上盖的章不是“广门乡财政所”就是“广门乡人民政府”,而遇到“广门乡机关食堂专用章”这种情况还是头一次。更让大伙难以理解的是,同样是属于广门乡,与方敦村相邻的龙虎村,村民拿到的发票上却盖的是广门乡财政所专用章。
跟方墩村挨着龙虎村八队的一名村民介绍说,他们是财政所的章而不是食堂专用章。发现问题后,大伙也曾向村上反映了情况,但是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村上给村民说章都是这么盖的,也没给他们具体的答复。这发票盖的不是专用章,那这个发票还能算数吗?大多村民担心,以后害怕生大病报不到账。随后,记者找到了十队的队长,面对记者的疑问,他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队长表示对于谁盖的章,他也不知情,说是村上盖的,而村上文书说没得事。带着老百姓的疑问,记者又来到广门乡人民政府,一位黄姓副乡长接待了记者。广门乡黄姓副乡长针对盖机关食堂专用章一事,认为是天大的笑话。他认为,也许是那天机关食堂专用章放在财政所了,村上那个文书拿错了,那具体情况问下财政所。随后,记者联系了分管财政的副乡长刘茂莲,刘副乡长表示对此不清楚,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广门乡财政所所长马开仕。马开仕所长回应,村上的文书把票统一开好了后统一到财政所来盖章,文书拿错了公章把几百张发票成了机关食堂专用章。现在已经责令他全部收回来重新开票重新盖,估计要一周时间可以完成。
如此看来,是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了盖错了章。出现这样明显的错误,对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我实在是不敢恭维。当然,出现问题能够及时纠错,将影响降到最低,还是值得肯定的。我们希望当地政府尽快落实相关工作,也希望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

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

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

从2002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新农合制度已覆盖约8.12亿人,覆盖率达98%以上。今年,新农合全国人均筹资达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新农合总筹资额可达到2700亿元。

卫生部介绍,今年,新农合患者看病就医的实际报销比例争取比2012年的50%左右提高5个百分点。

20种大病纳入大病保障

2013年,新农合的重点工作,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比例,避免农民因(大)病返贫。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此外,卫生部对20种重大疾病制定了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并以省为单位,实施集中采购,确保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选择诊疗条件良好,费用控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由接诊医院负责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卫生部已下发要求,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须简化并规范重大疾病的结算报销流程,积极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及时结报和异地结报,结合实际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参合农民患者及时得到补偿。

治病花7万可报销5万

61岁的河南周口农民马继彪得了胰头癌、肺癌等好几种病,刚在郑州市人民医院做完手术,一共花了7万多元,这笔费用相当于他们一家两年的纯收入。

按照之前的政策,合作医疗8000元以上可以报销65%。而从今年开始,报销比例有了很大提升,8000元到5万可以报销65%,5到8万报销80%,8万以上可以报销90%。

数字上的变化,到了农民手里是实实在在的钱。这一场大病,马继彪的医药费报了5万多元,自己只花了不到两万元。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思考

内容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推广阶段,其效果与我国社会文明建设息息相关。文章首先通过对社会效益、民众意愿和历史因素三个方面的分析,指出了在我国农村实行合作医疗的合理性,以及现行农保制度在制度设计方面的不足,并在数理分析和逻辑推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建议,最后从历史观的视角分析了以实行财政补贴和政府反哺为主的筹资模式的可行性。

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思考

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推广阶段,其效果与我国社会文明建设息息相关。文章首先通过对社会效益、民众意愿和历史因素三个方面的分析,指出了在我国农村实行合作医疗的合理性,以及现行农保制度在制度设计方面的不足,并在数理分析和逻辑推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建议,最后从历史观的视角分析了以实行财政补贴和政府反哺为主的筹资模式的可行性。

探析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推行困境

摘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问题的不断深化已将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突显到极其重要的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誉为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但其在实践领域的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使得新政策的推行在一定范围内遭遇困境。本文通过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方法,对农村公共医疗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种利益集团的行为选择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现象进行了理论分析,期以此为视角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医疗合作作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内容)已经走过了风风雨雨五十年的历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试点推行以来已初显成效,但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专家近期组织的一次较大规模的实地调查发现,农村医疗保障问题还是很突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在实践中依然存在运行难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出发来分析各方利益主体,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个体在政策运行中的偏好表露和行为选择,以此来解释新型医疗合作制度在运行中遭遇困难的原因。

1、问题: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逐步建立起来的。

新中国成立之初,广大农村中除少数个体开业的中医和中药铺外,基本上没有任何医疗卫生设施,广大农民贫病交加。面对严峻的形势,中国政府制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逐渐在全国农村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乡村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卫生模式。这样在农村形成了以土地保障为主基础,集体保障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在人民公社时代,由于集体经济的支持,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最高峰曾经覆盖了90%的农村生产大队和95%的农村人口[1]。

80年代以后,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包产到户,人民公社集体组织解体,集体保障的基础随之瓦解,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失去集体经济依托,在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大部分走向市场化、商业化,变成了营利性的私人诊所,农民医疗保障实质已变成一种农民依托土地、以家庭为主体的自我保障。

自1990年以后,中国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领域的政策选择是“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在整个90年代尽管中央曾多次下文要“重建、完善和发展”合作医疗制度,但即使在“恢复和重建”高潮的1997年,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也仅占全国行政村的17%,农村居民参合率仅为9.6%,农村整体的医疗保障体系依然没有建构起来,结果是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日益严峻。

2002年10月,中央做出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的本质是通过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中央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透明、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推行困境分析

【摘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问题的不断深化已将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突显到极其重要的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誉为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但其在实践领域的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使得新政策的推行在一定范围内遭遇困境。本文通过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方法,对农村公共医疗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种利益集团的行为选择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现象进行了理论分析,期以此为视角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医疗合作作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内容)已经走过了风风雨雨五十年的历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试点推行以来已初显成效,但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专家近期组织的一次较大规模的实地调查发现,农村医疗保障问题还是很突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在实践中依然存在运行难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出发来分析各方利益主体,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个体在政策运行中的偏好表露和行为选择,以此来解释新型医疗合作制度在运行中遭遇困难的原因。

1、问题: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逐步建立起来的。

新中国成立之初,广大农村中除少数个体开业的中医和中药铺外,基本上没有任何医疗卫生设施,广大农民贫病交加。面对严峻的形势,中国政府制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逐渐在全国农村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乡村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卫生模式。这样在农村形成了以土地保障为主基础,集体保障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在人民公社时代,由于集体经济的支持,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最高峰曾经覆盖了90%的农村生产大队和95%的农村人口[1]。

80年代以后,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包产到户,人民公社集体组织解体,集体保障的基础随之瓦解,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失去集体经济依托,在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大部分走向市场化、商业化,变成了营利性的私人诊所,农民医疗保障实质已变成一种农民依托土地、以家庭为主体的自我保障。

自1990年以后,中国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领域的政策选择是“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在整个90年代尽管中央曾多次下文要“重建、完善和发展”合作医疗制度,但即使在“恢复和重建”高潮的1997年,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也仅占全国行政村的17%,农村居民参合率仅为9.6%,农村整体的医疗保障体系依然没有建构起来,结果是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日益严峻。

2002年10月,中央做出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的本质是通过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中央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透明、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开始在全国推行。各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的调查表明,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初显成效,参合农民开始受益,医疗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状,农村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得到有力促进,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了解逐渐加深,信心提高,密切了党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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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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