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继续按照10%的标准提高,实现十连涨,按目前基数测算,调整后的养老金将接近2000元。
据了解,今年,辽宁省要大力促进就业,全年实名制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还将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年底前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比2013年不降低、有提高,确保有就业需求的两难高校毕业生100%就业。
此外,全省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企业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58万人、2370万人、660万人、901万人和770万人。还将加大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力度,增发565万张,持卡人数达到1800万人。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自2014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次将比上年提高l0%左右。
记者了解到,今年将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其中,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调整增加。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将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龄满7l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013年初,各地加快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步伐,纷纷出台了有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政策,这不能不说是个好消息。然而,在这个大前提下,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在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的差别依然存在,这让我们非常担忧。
这次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举措是在国家连续九次调整养老金的前提下做出的决定。按照决定,从今年的1月1日起,全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从而缩短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差距。这条消息对于广大的企业退休职工来说,的确是件好事情。这是因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收入可以相应地提高了。但是,这个决定真的彻底解决了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问题吗?
其实,只要你仔细研究了企业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收入上的差别,你就会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了然于胸了。同样是退休人员,却在收入上实行双重标准,这当然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了。要知道,大家都是兢兢业业工作了一辈子,付出的努力并不比谁少,而实行这样有差别的养老金水平,怎么不让人烦心呢?
所以,如果想真正的实现社会公平,仅仅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一点小幅度的调整,显然是不够的。只有大刀阔斧地进行基本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来个彻底的改变,才是取胜之道。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在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让大家都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正因为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不符合国家收入分配改革的大方向,我们认为,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基础上,还要更加努力地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真正把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职工在退休养老金的问题上统一起来,从而最终实现社会公平。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现实让我们知道,国家正在致力于打造一个良好的收入分配环境,让大多数人真正享受到老有所养的福利。当然,我们期待着退休养老金双轨制被取消的那一天,相信到了那时,大家都可以公平地享受社会成果,不再为不公正的待遇而头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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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
如果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也进行相应调整的话,那么他们未来的养老金就不一定缩水,还有可能高于原来的水平。因为,基础养老金的增长率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而如果个人账户做实并进入金融市场进行投资,那么个人账户资金的增长率就取决于投资回报率。如果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超过投资回报率,那么减少个人账户缴费比例,提高社会统筹比例并相应增加基础养老金就可能使这部分职工未来的养老金水平提高。
个人账户的计算方式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缴纳比例和退休后发放的计算标准。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很明显,新政策将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去除。
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3、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个人账户缴费比例调整之后,基础养老金仍然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0%来计发的话,那么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的减少显然会使这部分“中人”和“新人”未来的养老金缩水。
如果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也进行相应调整的话,那么他们未来的养老金就不一定缩水,还有可能高于原来的水平。因为,基础养老金的增长率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而如果个人账户做实并进入金融市场进行投资,那么个人账户资金的增长率就取决于投资回报率。如果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超过投资回报率,那么减少个人账户缴费比例,提高社会统筹比例并相应增加基础养老金就可能使这部分职工未来的养老金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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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社厅4月1日透露,我省将从2014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标准为:1.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调整增加。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3.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4.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原工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即认真落实湘人发〔2008〕119号文件规定的解困标准。6.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区已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都可以参加调整。
这是我区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养老金将会尽快发放到位。普遍调整惠及172万人据了解,此次调整依然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8元。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基本养老金比去年多了1元。
据介绍,按照养老金上调计算公式,企业退休人员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缴费年限3元。截至2013年底,全区有企业退休人数172万人,意味着他们或将全部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三类情况可享倾斜政策据介绍,在普遍调整基础上,今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继续增加了对高龄群体的特殊照顾,201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调整幅度与去年持平。而对至2013年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算算你的养老金增加了多少公式:68元+缴费年限3元依此计算,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此次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可增加68元+15年3元=113元。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
昨天下午,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这一通知。据了解,这是我省连续10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而且今年每人每月增加115元,这比去年多了15元。此次上调依然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15元根据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其中,普遍调整主要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养老金:一、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二、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适当倾斜月养老金不足千元?再增加35元通知中还指出,适当倾斜,就是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几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首先,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13年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炉。方案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8元。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中旬之前发放到位。
月人均增加158元,据悉,江西省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江西省201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全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月人均增加158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27元的标准增加。
据介绍,此次调整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其中,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注重公平,向基本养老金偏低群体的倾斜;按缴费年限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鼓励长缴多得。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进行特殊调整,两项特殊调整可合并累加。
农垦企业与城镇同政策“从今年开始,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与城镇企业同一政策。这是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一个亮点。”该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
全年共增资38亿元,另据了解,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全省全年共增资38亿元。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解决。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5月中旬之前将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