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走过十个年头之后,仿佛绕进一个莫比斯环般的怪圈:首个参与试点的省份辽宁三年来不得不每年借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当期发放,且借款数额逐年增大,原本做实的个人账户又一次回到“空账”状态。专家表示,碎片化制度加剧了养老保险体系内部的利益分化,养老金应加快实现全国统筹。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辽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11年被借支76.8亿元,比2010年的63.5亿元增加13亿元,已占到前一年积累额的1/10.可以想见的是,这一措施实非得已。事实上,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早范本的辽宁来说,沉重的历史包袱和日趋严峻的老龄化趋势正对制度的持续性形成挑战。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
统筹基金是以年轻一代的缴费支付退休一代的待遇,个人账户则长期积累以备未来发放。2001年起,国务院确定辽宁作为全国第一个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省份,在13个省市开展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然而,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确立之前,企业员工基本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在制度设立之后,这部分职工退休后却从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养老金。因此,仅靠统筹账户通常难以应对当期发放。对于辽宁省来说情况尤其如此。在计划经济时期聚集了大量城镇人口,辽宁目前不仅退休职工人数占到全国的1/10,且老龄化程度居于全国第四位。不仅如此,连续八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也加大了养老金支出压力。这一困境从近几年的统筹账户收支情况可见一斑。2011年,辽宁当年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征缴收入472.5亿元,支出782.7亿元,缺口310.2亿元。这一数字在2010年是297.6亿元,缺口逐年增大的趋势愈加明显。面对当期支付压力,首当其冲被动用的就是已经“做实”的个人账户资金。
在参与“做实”试点7年之后,辽宁省经国务院同意后,开始每年借支不超过3/8的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发放养老金。这样一来,原本做实的个人账户又一次回到“空账”状态。而“借支”个人账户的款项何时归还,借款比例是否面临调整,目前仍无定论。在一些学者看来,辽宁的这一“特殊情况”,意味着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事实上已经走入死胡同。除却个人账户,社会保险“财政兜底”的性质也使得各级财政补贴成了养老金的支柱来源之一。
记者查阅相关公报发现,2009年来辽宁省养老保险每年接受各级财政补贴均超过200亿元,去年达到259亿元。由于中央财政补贴比例有限,兜底的压力集中在市级财政,令财政状况不佳的地区难堪重负。以抚顺市为例,2011年12.3亿元的补贴额度占到当年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15.14%,有媒体称,抚顺已不得不串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来支付当期养老金。对此,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赵文祥认为,随着老龄化加剧,未来的补缺压力更甚“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地方财政将面临崩溃的危机。”
为了降低这一风险,辽宁省2008年确定了“不能单纯依赖上级补助,继续挖掘内部潜力”的“扩面”思路(即增加缴费人数),激励更多城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业的农民工、外埠人员等加入职工养老保险,以增加缴费收入,弥补资金缺口。然而,作为最早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省份,辽宁的征缴“扩面”已进入饱和期。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辽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1500万,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下一步扩面的重点只能是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空间有限。
不仅如此,征缴扩面是一把双刃剑,虽然短期能充实养老金,但当这部分人群退休时,养老金缺口会越来越大。采取这一方式,地方社保机构也有苦衷。上述负责人表示,征缴扩面并非长久之计,期待下一步中央财政对辽宁补助能更大一些。最重要的是,希望更早实现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全国统筹,“这样辽宁可能受益更多。”其实,中国养老保险基金还有超过2万亿元的结余,但都沉淀在少数发达省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认为,碎片化的制度加剧了养老保险体系内部的利益分化,这些省份的结余没法转移给辽宁这样的亏损省市,缺口只能由财政转移支付。
而财政补贴资金也必须随着做实账户规模的扩大、退休人数的增加而不断扩大。由此带来的是基金结余在少数富裕省份绝对增长,而在缺乏好的投资体制的情况下其实意味着贬值。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单纯依靠中央财政补贴,挪用个人账户,扩面征缴,串用其他社保资金,“东拼西凑,这样的路子走不远,既造成当期财政负担,也为未来埋下危机”。她建议,养老金制度尽早改革,将养老金交由中央统筹,实行个人账户全民化和市场化。
做实 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走过十个年头之后,仿佛绕进一个莫比斯环般的怪圈:首个参与试点的省份辽宁三年来不得不每年借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当期发放,且借款数额逐年增大,原本做实的个人账户又一次回到 空账 状态。专家表示,碎片化制度加剧了养老保险体系内部的利益分化,养老金应加快实现全国统筹。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辽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11年被借支76.8亿元,比2010年的63.5亿元增加13亿元,已占到前一年积累额的1/10。 可以想见的是,这一措施实非得已。事实上,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早范本的辽宁来说,沉重的历史包袱和日趋严峻的老龄化趋势正对制度的持续性形成挑战。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部分积累制度 。统筹基金是以年轻一代的缴费支付退休一代的待遇,个人账户则长期积累以备未来发放。2001年起,国务院确定辽宁作为全国第一个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省份,在13个省市开展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 然而,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确立之前,企业员工基本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在制度设立之后,这部分职工退休后却从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养老金。因此,仅靠统筹账户通常难以应对当期发放。
对于辽宁省来说情况尤其如此。在计划经济时期聚集了大量城镇人口,辽宁目前不仅退休职工人数占到全国的1/10,且老龄化程度居于全国第四位。不仅如此,连续八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也加大了养老金支出压力。 这一困境从近几年的统筹账户收支情况可见一斑。2011年,辽宁当年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征缴收入472.5亿元,支出782.7亿元,缺口310.2亿元。这一数字在2010年是297.6亿元,缺口逐年增大的趋势愈加明显。 面对当期支付压力,首当其冲被动用的就是已经 做实 的个人账户资金。在参与 做实 试点7年之后,辽宁省经国务院同意后,开始每年借支不超过3/8的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发放养老金。这样一来,原本做实的个人账户又一次回到 空账 状态。而 借支 个人账户的款项何时归还,借款比例是否面临调整,目前仍无定论。在一些学者看来,辽宁的这一 特殊情况 ,意味着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事实上已经走入死胡同。
除却个人账户,社会保险 财政兜底 的性质也使得各级财政补贴成了养老金的支柱来源之一。记者查阅相关公报发现,2009年来辽宁省养老保险每年接受各级财政补贴均超过200亿元,去年达到259亿元。由于中央财政补贴比例有限,兜底的压力集中在市级财政,令财政状况不佳的地区难堪重负。以抚顺市为例,2011年12.3亿元的补贴额度占到当年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15.14%,有媒体称,抚顺已不得不串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来支付当期养老金。 对此,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赵文祥认为,随着老龄化加剧,未来的补缺压力更甚 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地方财政将面临崩溃的危机。 为了降低这一风险,辽宁省2008年确定了 不能单纯依赖上级补助,继续挖掘内部潜力 的 扩面 思路(即增加缴费人数),激励更多城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业的农民工、外埠人员等加入职工养老保险,以增加缴费收入,弥补资金缺口。
然而,作为最早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省份,辽宁的征缴 扩面 已进入饱和期。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辽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1500万,基本实现了 应保尽保 ,下一步扩面的重点只能是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空间有限。不仅如此,征缴扩面是一把双刃剑,虽然短期能充实养老金,但当这部分人群退休时,养老金缺口会越来越大。 采取这一方式,地方社保机构也有苦衷。上述负责人表示,征缴扩面并非长久之计,期待下一步中央财政对辽宁补助能更大一些。最重要的是,希望更早实现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全国统筹, 这样辽宁可能受益更多。
其实,中国养老保险基金还有超过2万亿元的结余,但都沉淀在少数发达省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认为,碎片化的制度加剧了养老保险体系内部的利益分化,这些省份的结余没法转移给辽宁这样的亏损省市,缺口只能由财政转移支付。而财政补贴资金也必须随着做实账户规模的扩大、退休人数的增加而不断扩大。
由此带来的是基金结余在少数富裕省份绝对增长,而在缺乏好的投资体制的情况下其实意味着贬值。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单纯依靠中央财政补贴,挪用个人账户,扩面征缴,串用其他社保资金, 东拼西凑,这样的路子走不远,既造成当期财政负担,也为未来埋下危机 。她建议,养老金制度尽早改革,将养老金交由中央统筹,实行个人账户全民化和市场化。
在养老金支付能力堪忧的背景下,个人账户是否应“充公”引得满城风雨。记者获悉,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收支不平衡,财政支持难以持续,个人账户面临亏损风险。
个人账户亏损风险日趋严峻
在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下,养老金预计发放年数低于预期剩余寿命8年,养老金投资回报率大幅跑输待遇增长率,继承制还导致养老金额外支出。个人账户亏损风险日趋严峻,有专家建议改革继承制,允许个人账户“充公”。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
专家认为,个人账户制度难以实现自身收支平衡,缺口越来越大导致风险累积。
三因素致个人账户入不敷出
日前发布的2015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显示,我国制度规定60岁退休者的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约为11.6年,但60岁人口的预期余寿约为19年。由于计发年数小于预期余寿,使得实际发放的养老金超过了满足精算平衡的水平,从而造成待遇支出大于基金积累的差额。同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度投资回报率约为2%,但是从2005年以来养老金待遇相对于上一年水平的增长率在10%左右,待遇增长率超过了投资回报率可以承受的范围,从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亏损。
此外,现行的继承制还导致养老金额外支出。“我国的个人账户制度规定当参保人去世,其个人账户中未领取的剩余部分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由于失去了这部分本来可以用作支付长寿者养老金待遇的资金来源,个人账户基金面对着系统性的、因长寿导致的额外养老金支出,形成了制度的‘遗产差’性质的亏损。”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杨俊称。
专家建议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表示,社会保险首先是保险的属性。不过也有多位专家认为,如果去世后养老金“充公”,会削弱社保制度的激励性,对于早逝的人也不公平。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杨良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之所以出现比较多的问题,是因为我们过去把个人账户做小了。之前个人缴费是16%,现在是8%,这显然是不够的,我认为个人缴费率适当提高、企业缴费率适当降低、总缴费率适当降低是一个可行的方案。提高个人缴费率是解决资金供需矛盾的一个选项。”
对于以上的情况相信相关部门也会从居民的利益出发给出合理的规划。同时也建议大家提早进行养老规划。可以考虑早日投资些商业养老保险,让自己的养老生活更保险。
据悉,在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下,我国养老金当前缺口达到惊人的3000亿元,据相关人事预测,个人账户亏损风险将日趋严峻,针对此类情况,有专家建议改革继承制,也有专家建议提高个人缴费率!
养老金缺口问题被广泛讨论过,所以大家并不太陌生。现在忽然又有专家指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存在问题,却难免让普通民众有点摸不着头脑。通俗地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统筹,一部分是个人缴纳。参保者领取养老金也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前者由统筹基金列支,后者从个人账户的储蓄额中列支。有人特别长寿,那么个人账户里的钱支取完之后怎么办?有人不幸早逝,他的个人账户里的钱怎么办?
养老保险制度规定,长寿者超出部分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而早逝者的个人账户储蓄则由其亲属继承。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继承制度,其逻辑根源之一在于,养老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本来就是个人薪水收入的一部分,具有个人财产的属性。逻辑根源之二则是,每个人都是养老金制度的资金来源贡献者,人们不应因为寿命长短不同而造成特别巨大的权利落差。当早逝者的亲属继承个人账户资金的同时,早逝者其实已经以贡献统筹基金的方式为整个养老金积累作出了贡献。
从上面的简单分析不难看出,个人账户或交由亲属继承,或由统筹基金弥补不足,在制度设计之初就根本不存在一个“盈利”的可能性。因此,现在来说什么“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在亏损风险”,这从根本上就是一个伪命题。有关专家之所以把个人账户制度拿出来说事,其目标不过是想要“动一动”个人账户。正像他们所建议的那样,让可继承的部分“充公”,然后通过提高个人缴费比例来填充养老金整体账户的丰盈度。说到底,他们的一片好心,仍然是要解决长期以来争议不止的养老金缺口问题。无非这一次不再把矛头指向退休年龄,而是要向个人账户“挖潜”了。
这些别出心裁的想法,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有专家强调,养老金制度的本质是社会保险,因而个人账户的余额是不应当被继承的。这种说法看似充满道理,其实是经不起反问的。设置个人账户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公平,否则根本没有必要区分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4月份,人社部新闻发言人专门就个人账户问题“辟谣”,称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这既是对现有法律规定的重申,也是要给民众吃下一颗对基本养老制度的“定心丸”。制度承诺不可轻言更易,否则原本就疑虑重重的民众将何以建立对养老制度的笃定信念?
至于有专家想要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说法,他大概忘掉了一个基本事实。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联组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经占到工资总额的40%到50%。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坚称个人账户制度存在问题,要求提高个人缴费比例,不知道是一种怎样的执念。有关专家想要为养老金填补缺口的急切可以理解,但是这种不分青红皂白要求民众牺牲个人合法权益来为不平衡后果埋单的主张,仍旧是不可取的。
养老金缺口的根本原因,一在体制接轨成本较高,二在参保基数不够,三在基金保值乏力。这些问题都不是靠参保者的“个人利益牺牲”所能解决,靠谱的对策一是尽快落实向社保基金划拨国有资产的共识,从而体现国家在社保方面的兜底责任。二是要在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方面多想办法,防止来之不易的养老钱跑冒滴漏。三是应当尽力提升养老制度的美誉度,而不是朝相反的方面用力伤了民众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养老金亏损这一情况,尽早出台相关对策,给老百姓一个老有所保的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国企薪酬、社保信息泄露、养老并轨、职工休假和养老金等社会关注的问题。不能对国企职工层层降薪国有企业应当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内部分配行为,合理拉开内部工资分配差距。
李忠说,不能对内部职工不加区别地层层降薪。李忠说,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规范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对于国有企业内部职工的薪酬分配问题,要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由企业自主决定。
他介绍,从2015年1月开始,中央管理企业已全部按照要求调整了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标准;对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也印发了相关文件,加强了对地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调度,目前已经批准了广东省的工作方案。对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我们也印发了相关文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李忠说,不管是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还是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也都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们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其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正在核实社保信息漏洞有报道称社保信息漏洞还有60%没有修复,实际情况是前次报道所说的漏洞40%是以前发现且已经修复的漏洞,其余的我们正在核实漏洞是否真的存在。
李忠说,人社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部、省、市三级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并委托国家网络安全专业检测机构对人社系统的网络安全性进行实时监控。从目前监控的情况看,全国社保系统总体平稳,未发现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李忠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还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确定参保单位、人员和缴费基数等工作。
他介绍,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制定贯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人社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把实施方案报该部和财政部备案后,启动实施这项改革。
职工休假权益有待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施行7年多来,多数用人单位能够依法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李忠说,但是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
他说,相关规定也提出,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应当根据职工累计的工作时间来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都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如果仅仅将本单位工作时间作为享受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是不符合规定的。
下一步我们要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我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李忠说。养老钱不会被充公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李忠说,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他解释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我们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地方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问题,相关方案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党中央、国务院。他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国企薪酬、信息泄露、养老 并轨 、职工休假和养老金等社会关注的问题。
不能对国企职工层层降薪
国有企业应当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内部分配行为,合理拉开内部工资分配差距。 李忠说, 不能对内部职工不加区别地层层降薪。
李忠说,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规范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对于国有企业内部职工的薪酬分配问题,要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由企业自主决定。
他介绍,从2015年1月开始,中央管理企业已全部按照要求调整了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标准;对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也印发了相关文件,加强了对地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调度,目前已经批准了广东省的工作方案。
对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我们也印发了相关文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李忠说, 不管是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还是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也都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们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其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
正在核实社保信息漏洞
有报道称社保信息漏洞还有60%没有修复,实际情况是前次报道所说的漏洞40%是以前发现且已经修复的漏洞,其余的我们正在核实漏洞是否真的存在。 李忠说, 如果存在,我们会督促和指导相关人社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修复。
这位发言人说: 据我所知,一些地区漏洞修复后并不会反馈给该平台,该平台网上公布的信息并不一定能反映出各地最新的修复情况。
李忠说,人社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部、省、市三级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并委托国家网络安全专业检测机构对人社系统的网络安全性进行实时监控。从目前监控的情况看,全国社保系统总体平稳,未发现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养老 并轨 即将启动
李忠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还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确定参保单位、人员和缴费基数等工作。 李忠说。
他介绍,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制定贯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人社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把实施方案报该部和财政部备案后,启动实施这项改革。
职工休假权益有待落实
带薪年休假制度施行7年多来,多数用人单位能够依法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李忠说, 但是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
他说,相关规定也提出,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应当根据职工累计的工作时间来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都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如果仅仅将本单位工作时间作为享受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是不符合规定的。
下一步我们要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我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李忠说。
养老钱不会被 充公
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李忠说,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他解释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 充公 的问题。
我们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地方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问题,相关方案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党中央、国务院。
养老金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储存额怎么计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金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储存额怎么计算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
1.办理死亡手续:
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2.办理出境定居手续:
参保人员退休前出境定居,办理停保手续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手续,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退休后出境定居,仍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支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
1.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前出境定居、非本市城镇户口退休前退保、一次性退休、死亡终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
2.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该年度记账额本金)的利息计算至其退休之月止。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作相应扣减,直至扣减完毕。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年利息按月积数法计息,计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储存额×本年度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度记账利率×1/12
本年度支付月积数=∑[n月支付额×(12-n+1)]
(n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顺序号,且1≤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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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金个人账户如何计算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积累额变动情况。
个人账户立即储存额是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个人账户以本人劳动时期的积累用于本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障,主要体现个人的自我保障,也体现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养老金个人账户包含以下三部分:
一、个人帐户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自然情况和缴费情况两部分:
(1)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等;
(2)个人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缴费月数、历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等。
二、个人帐户储存额包括:
(1)建立个人帐户之前个人缴费部分;
(2)建立个人帐户后个人缴费部分,其中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本人缴费应记入个人帐户部分;
(3)建立个人帐户由用人单位缴费(含个体工商户为其从业人员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部分;
(4)按规定记入的利息。
三、个人账户记入的资金包括三部分:
(1)当年缴费本金,含个人全部缴费以及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
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计算:
1、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
在社保账户中,有“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缴费基数均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单位所缴费用相当于缴费基数的20%,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所缴费用相当于缴费基数的8%,进入个人账户,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其中,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资金包括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
2、养老金计算方法
当个人领取养老金时,统筹账户支付部分的计算方法为“领取年前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提取部分的计算方法为“账户积累额÷(退休时的平均期望寿命×12)”。而在个人账户中,由于每年缴费变化,以及投资收益采取复利计算且不确定,因此计算时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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