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社保跨省转移的时候需要一些规定的材料,那么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呢?想要了解的朋友请看下面的介绍。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近期(半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3、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医疗保险办理材料:
1、单位接收函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表
办理流程
社保转出郑州
1、转入地开具《接收函》;
2、交至转出地(郑州市参保的人社局);
3、转出地再开具《介绍信》;
4、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
社保转入郑州
1、携带转入地(郑州市参保的人社局)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接收函(养老保险)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2、将转出地社保局开据的参保凭证及信息变更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
郑州社保转移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郑州市事业管理局机构简介:
郑州市社会制度改革起步于198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劳动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在改革中得到全面、健康、快速发展,业务工作不断完善,保障层次不断提高,保障功能不断加强,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主要负责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及的征集、拨付业务。内设18个处室、4个分局。分别负责基金征缴、基金拨付、基金管理、内部审计、社会化发放、业务培训等工作。近几年来,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构建科学发展的社会保险体系为目标,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使郑州市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统筹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日益彰显出社会经济的 安全网 和 减震器 的重要作用。
郑州市机构一览:
金水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中原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伊河路96号
二七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管城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紫荆山南路
惠济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长兴路
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金梭路34号
经济技术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航海东路1278号
郑东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金水东路
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龙潭路矿区管理委员会
上街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上街区登封路6号
新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行政路1号
登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中岳大街劳动局
荥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索河西路67号
巩义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桐本路48号
新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玉前路劳动人才市场
中牟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关渡大街西段社会保险中心
昨天,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4月30日起,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将全面升级。升级期间,与参保居民、参保职工相关的医保、养老保险等部分业务办理,将受到一定影响。
根据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信息管理系统调整工作安排,4月30日至6月5日,为社会保险数据切换及新社保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上线调试期。在此期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及其9个社会保险分局涉及系统操作的部分业务,将在相应时限受到影响。
其中,5月1日~5月5日,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单查询打印、社会保障卡挂失补办业务暂停办理。5月6日~6月5日,仅能办理社保卡挂失补办、个人权益单查询打印、开具社保证明等;其他一些需要登录系统平台的业务,如增减、变更、转移暂停办理。5月1日~6月5日期间,个人账户及养老金网上查询功能暂停使用。
另外,市人社局还提醒,给参保人员带来较大影响的是4月30日20:00~5月3日8:00期间,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结算业务暂停使用。
“这意味着,在五一节前后的60个小时内,郑州市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暂时无法使用医保卡结算。”郑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建议市民可对照上述时限,在“五一”节假日期间合理安排门诊就医和购药时间。
此外,参保市民在此期间入、出院的,可先办理相关手续,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办理医保结算。可以肯定的是,参保市民的住院医疗待遇,将不会受到影响。
昨从市人社局获悉,受五一前后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影响,今晚8点至5月3日早8点,门诊就医和购药无法刷社保卡。
根据安排,4月30日至6月5日为社会保险数据切换及新社保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上线调试期。在此期间,郑州市社保局及其9个社保分局涉及系统操作的部分业务将在相应时限受到影响。
5月1日~5月5日期间,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单查询打印、社会保障卡挂失补办业务暂停办理。
5月6日~6月5日仅能办理社保卡挂失补办、个人权益单查询打印、开具社保证明等,其他一些需要登录系统平台的如增减、变更、转移等社会保险业务暂停办理。
5月1日~6月5日期间,个人账户及养老金网上查询功能暂停使用。
4月27日,郑州市人社局发出通告,五一前后郑州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升级,或对业务办理造成一定影响。其中,4月30日20:00~5月3日8:00,社保卡暂时无法在定点医院、药店结算。
据了解,4月30日~6月5日为社会保险数据切换及新社保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上线调试期。在此期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及其9个社会保险分局涉及系统操作的部分业务将在相应时限受到影响。
5月1日~5月5日,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单查询打印、社会保障卡挂失补办业务暂停办理。
5月6日~6月5日,仅能办理社保卡挂失补办、个人权益单查询打印、开具社保证明等;其他一些需要登录系统平台的如增减、变更、转移等社会保险业务暂停办理。
5月1日~6月5日,个人账户及养老金网上查询功能暂停使用。
郑州市人社局提醒市民,本次系统升级期间,给参保人员带来较大影响的是4月30日20:00~5月3日8:00,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结算业务暂停使用。这意味着在五一节前后的60个小时内,郑州市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暂时无法使用医保卡结算。
此外,参保市民在此期间入、出院的,可先办理相关手续,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办理医保结算。参保市民的住院医疗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昨天,郑州市人社局发出通告,五一前后,郑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将全面升级,如果您在这个时间段办理相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业务,请避开以下时间段。根据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信息管理系统调整工作安排,4月30日至6月5日为社会保险数据切换及新社保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上线调试期。
5月1日至5月5日期间,暂停办理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单查询打印、社会保障卡挂失补办业务;5月6日至6月5日仅能办理社保卡挂失补办、个人权益单查询打印、开具社保证明等,其他须登录系统平台的社保业务暂停办理;5月1日~6月5日期间,暂停使用个人账户及养老金网上查询功能。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4月30日晚8点至5月3日上午8点,郑州市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暂时无法使用医保卡结算。郑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在此期间入院、出院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相关手续,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办理医保结算,参保市民的住院医疗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从7月1日起,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启用上月缴费工资,缴费基数按2014年度郑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封顶保底”处理。失业保险上不封顶。
待新的业务经办系统上线后,参保职工工资若发生变动,可在本缴费年度内随时进行职工缴费工资补报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还是按“老办法”执行。
市社保局社保关系管理处负责人解释,往年不论当年职工工资是否有变动,缴费工资一年申报一次。职工工资有变动就重新申报,月月都可报;若无变动,仍然按以前的缴费工资执行。市区内参社保的各类参保单位,可就近在市社会保险局或各分局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
执行“双基数”,差额部分补征养老保险
7月1日起,我市参保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将按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单位工资总额大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准。
社保年检时,将对参保单位的单位工资总额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差额,补征单位应缴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参保单位应在2015年6月15日前及时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存在欠费且无力补缴的,需按规定办理延期缴费、抵押担保等手续。针对应缴社保费连续欠费在1年(含1年)以上且未办理延期缴费、抵押担保手续的,7月1日起将暂停该单位征缴计划、单位人员暂做停保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到这些地方去申报
7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也将使用新年度缴费基数。需要申报平均、平均2倍、封顶等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请带身份证、代理手册到指定网点申报。截至5月20日,逾期未申报的,将按我市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确定保底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存款,确保每月5日至10日银行正常划扣养老保险费。同时在7月1日后注意核对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
申报网点
市社保办事大厅:伏牛路陇海路交叉口东北角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20~24窗口
大学路职介中心:大学路汝河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金水区:群办路与丰乐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惠济区: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100米路北
二七区: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管城区:紫荆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中原区:伊河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高新区:金梭路13号与合欢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一楼(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西北角)
郑州办理社保转移的所有流程及要求
1、由新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并在其企业注册地的社会保险中心盖章。
2、由老单位凭上面说的接收函到其注册地的社会保险中心跨统筹地区转出手续,取得加盖了社会保险中心印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3、由新单位凭第2条中所说的转移单和您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先经劳动局鉴证)
办理跨统筹地区转入手续。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已在郑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有积累。
2、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郑州,不继续在郑州工作。
3、可由员工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二、转保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郑州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提交《郑州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郑州市劳动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社保机构的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6、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须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并加盖委托人最后一个续费单位的公章或人事专用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有医疗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开户不满一个月的银行存折和银行卡不予受理),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份。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打印清单,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转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名并按指模,并注明联系电话。
5、员工应转出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转保人须到财务窗口领取转移单据。如转保员工个人帐户还有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员工本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员工还须到银行窗口领取银行借记卡(卡内存入医疗、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由代办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代办人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联后,在财务窗口另外领取一份结算单据,由社保机构负责将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汇入上述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