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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

办理失业金需要什么材料

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我们想要购买失业保险的话是可以的,失业保险通常需要公司为员工进行购买,那么在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哪些?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办理失业金需要什么材料

(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在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应该是和社保一起进行购买的,我们在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以及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办理失业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在黑河市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与资料?

【办理机构】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暂住证)、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目前无业的下列人员均属于失业登记范围(含残疾人):

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肆)业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

2、就业转失业人员(并轨与企业解除关系、个体私营废业、灵活就业转业人员);

3、未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

4、解放劳动教养、刑满释放人员;

5、外来(农村)劳动力(新增加内容,取消城乡差别);

6、符合失业登记范围的其他人员。

【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户口(暂住证)、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下列有关证明材料:

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肆)业人员持毕(肆)业证书;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个体经营就业转失业人员持个体经营废业证明;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凭《灵活就业协议书》;

3、复员转业军人持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4、解释劳动教养、刑满释放人员持相关证明;

5、外来(农村)劳动力持暂住证、原居住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持相关证明。

在西安如何办理失业登记证,西安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西安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办理西安失业登记证,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档案托管处提出申请,领取《西安市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失业人员证明》各一份,由本人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西安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档案托管处提出申请,领取《西安市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失业人员证明》各一份,由本人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2、个人持《西安市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失业人员证明》、及相关材料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审核盖章。

3、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西安市失业登记证申领表》花名册及初审,上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办理。

4、符合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失业证。

西安失业登记证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档案托管处

西安失业登记证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3、《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学历、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4、有关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破产或停止经营证明;

5、其它证明失业状况的材料或居住地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

6、两寸彩照一张。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是什么?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具体说来,办理失业保险的具体流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二)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三)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四)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结果

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

2、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保险?流程是什么?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具体说来,办理失业保险的具体流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二)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三)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四)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结果

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

2、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详解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及如何领取

问:怎样?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一般程序是:用工单位在解除合同时应告知本人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并在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在被告知失业后60日内,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怎样金?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办理部门: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对象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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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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