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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南昌市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编号为3772的网民留言反映:我2001年参加工作,曾在两家公司工作过都交了,今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请问我这情况怎样领取失业金,可以领多少个月?市人力资源和回复:您好,现根据政策回复如下:根据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根据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累计缴费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请本人带缴费手册来南昌市失业保险处基金征缴科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和查询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和查询失业人员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领取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交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交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交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通常按照高于社会救济金标准,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水平确定。

依国家有关规定,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一150%,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经交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需要进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时候需要登录当地的社会保障网站进行查询。

农民工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来自秭归的城区务工人员夏先生询问:看了贵报《宜昌失业保险金上调》的报道后,我想问一下,农民工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记者高炜答复: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失业保险只能通过单位办理,个人不能办理,如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后,要想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对于农民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的待遇,其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当地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按2008年8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准,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为420元,农民工的失业保险金为210元。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及查询方法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和查询

失业人员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领取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交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交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交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通常按照高于社会救济金标准,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水平确定。依国家有关规定,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一150%,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经交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需要进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时候需要登录当地的社会保障网站进行查询。

什么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五险一金”中,参保者对失业保险的利用心存问号:什么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就此,记者连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参保者解答疑问。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有期限的,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发4个月失业保险金;连续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不足1年按1年计发),加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凭用人单位开据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6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部门统一印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服务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失业人员。

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失业人员,在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有关补助标准;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按月到受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档案由受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档案应移交当地职业介绍机构,实现就业的移交用人单位。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湖南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对失业人员职业期间的一种保障制度,但是失业保险金并不是所有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的。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有哪些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湖南失业保险如何领取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湖南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年限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年限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年限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

7.累计缴费年限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

8.累计缴费年限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

9.累计缴费年限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10.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为24个月。

湖南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求职登记表》

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二份

4.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街道(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具的失业证明一份

5.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湖南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

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湖南失业保险如何领取的知识。

江苏失业保险如何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那么在江苏缴纳了失业保险的人员在失业时应该如何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呢?以下就是小编为你提供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

①终止劳动合同的;

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市的失业保险核定标准为: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2011年7月1日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

,参照我市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关于江苏失业保险领取的条件及失业保险领取的流程和办事指南,希望以上信息能让你清楚的了解如何领取江苏的失业保险并顺利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领取失业保险有什么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的参保者才有机会领取失业金,并且所在单位和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至少满一年。其次,失业并不是失业者的本意,其本人并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因为各种不可抗力而被迫失业的人员。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况属于不是本人意愿中...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领取失业保险有什么条件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申领失业保险的参保者才有机会领取失业金,并且所在单位和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至少满一年。

其次,失业并不是失业者的本意,其本人并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因为各种不可抗力而被迫失业的人员。

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况属于不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终止,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因用人单位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而导致的职工辞职。

以上所述的四种情况均属于被迫失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最后,有求职要求并且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暂时失业者。办理失业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失业者的基本情况,评判其是否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但是这些失业者必须要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只是给失业者的一种帮助,并不是长期支持其生活,失业者必须要上岗再就业,促进再就业是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

再就业是失业者的义务,也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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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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