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应将年金方案在职工民主程序通过后10日内,报送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由集团公司统一建立年金方案的中央企业应报送劳动保障部(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备案,并抄送子公司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子公司单独建立年金方案的中央企业应报送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