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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养老保险

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怎么样?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评价。

在我国,养老保险因户口的不同而被分为了三种,一种是农民养老保险,一种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种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了解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对我们农民投保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帮助,因此,我们可以多了解一些。

那么,我们应该到哪里去了解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呢?首先,我们可以通过新闻联播来了解,新闻联播是我国政府颁布消息的最广泛渠道,因此,只要我国有农民养老保险方面的新政策,新闻联播里就会有报道,因此,关注新闻联播就能了解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其次,想要了解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可以从各个报刊杂志上去了解,很多报纸都会刊登一些国家发布的最新消息里,这些消息里往往就有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因此,我们在这里也可以获取到。第三,想要了解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还有一个比较简易的途径,那就是到百度上去搜索,百度上有很多我们需要的信息,只要我们登录百度并且输入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就会弹出很多关于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并且附带详细介绍,因此,到百度上去搜索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那么,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到底怎么样,好不好呢?经过一番了解我们会发现,在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上,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视的,为了让农民们都能够购买得起养老保险,我们政府设置了一个很低的养老保险基准线,在这个基准线以上,我们可以选择购买很多份,因此,几乎所有的农民都能够有能力购买。再者,我国政府对农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也是很大的,这也是因为政府考虑到农民收入的不足而推出的一种举措,这样,农民自己只需要花很少的钱就能够获得保障,实在是很划算的。

既然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这么好,不仅基准线低而且还有国家的补贴,那么我们还要犹豫什么呢?赶紧去购买一份吧,毕竟,这是政府对咱们的关怀,何况我们需要花的钱一点也不多,又能够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何乐而不为呢?那么,购买农民养老保险应该到哪里呢?购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到政府指定的部门去办理,要去办理之时我们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件,因为该部门会要求我们的这些证件进行登记,如果没有证件,计算机登记不了,我们就没法办理农民养老保险,因此,为了不白跑趟趟,这个事情我们一定要注意。

现在,大家知道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怎么样了吧,其实,我国政府一直在努力,希望能够为全民提供一个较好的养老环境,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快乐地养老,但是,毕竟国力尚且有限,所以,目前的情况只能这样。不过,如果大家对社会养老保险感到不满意,可以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的灵活性更大,可以为我们提供的保障也更加全面。

咸丰县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2月6日,我县召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应才出席会议并讲话。
向应才指出,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县长治久安。
向应才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履职,主动服务。县国土局负责审核土地征用的合法性、被征地农民被征地面积;县农经局负责征地时农民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界定、核实工作,确认被征地后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县高路办、铁路办负责对高速公路、铁路建设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审核把关;县财政局负责管理、划转相关财政专户资金;县人社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对参保对象所需资料的审核;县公安局负责确认被征地农民的户籍和被征地时的年龄;县地税局负责做好保费征缴工作。
向应才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政策界线,明确工作程序,带着对被征地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好事办好。

甘肃省政府:各市州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省政府印发《办法》要求各市州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完全失地农民转城镇户口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省政府近日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明确规定,重大项目建设中,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不落实的,将严肃究责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
《办法》明确,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征收土地面积占现有承包土地面积20%(不含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其中征收土地面积80%(不含80%)以上的视为完全失地农民(情况特殊的市州可以按照最低人均占有土地量确定),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征收土地面积20% 80%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相衔接。征收土地面积20%以下的暂不纳入,本办法实施后再次征收土地的,可累计计算后执行。征收土地面积80%以上,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基本生活的,可自愿选择参加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包括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40%,政府承担60%,采取在征收土地时一次性趸缴的办法缴清。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政府承担部分以土地出让方式征用的各类用地,必须保证养老保险费用足额落实后,才能征用土地,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解决。完全失地农民,缴费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乘以15年计算应缴费总额。部分失地农民,缴费标准以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根据征地数量和对其生活影响程度划分若干档次确定缴费总额。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要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

中央财政有望投入农民养老保险 方案将上报国务院

波兰有5%的中央财政支出用于农民养老保险,我国中央财政对此则没有一分钱。
昨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赵殿国说,即将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我国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指导意见,会安排部分中央财政,用于农民养老保险,但具体的比例和方式还在讨论中。 赵殿国介绍,试点指导方案力争年底之前上报国务院,方案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使农民养老保险达到80%的覆盖面和60%的参保率;下届政府任期内,这两个数字将分别提高到100%和80%。
赵殿国是在昨天下午参加2007 2008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发布会时作上述表示的。赵殿国说,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比城市老年人少,农村的贫困老年人多于城市,这带来不少因养老而引发的社会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赵殿国还说,现在有些地方开始展开农民工养老保险,那只是过渡办法,最终还要落实到城市职工和农民的养老保险上。
刚从波兰考察回国的赵殿国说,不用说达到波兰的5%,经测算,我国中央财政支出只要拿出2%,用于农民养老保险,就能建立一个低水平、全覆盖的农民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探索农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经过2年多的调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形成了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湖北发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意见

日前,湖北省政府发布《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就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湖北省建立了养老保险补偿机制,在全省统一补偿标准。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对被征地时59至16周岁的人员,年龄每降低1岁,补偿标准按全额补偿的1%递减。
为确保先保后证,湖北省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省内凡项目征地,必须先将养老保险金赔偿到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列入征地成本,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优先足额安排,不得减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不落实的征地项目,征地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征地。
《指导意见》实施后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县级以上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全部划入其个人账户。被征地农民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政府将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办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

江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先保后征”

《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一年多来,我市245万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13日,记者获悉,我市又制定了《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充完善办法》(以下简称《补充完善办法》)。
《补充完善办法》在被征地农民个人权益内容上与《办法》保持了政策连续性,更在保障办法和基金管理内容有所增减,实施“先保后征”,征地前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到位。?
避免基金风险补贴计入个人账户?据了解,2014年4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1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在本意见实施前已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地方,要按本意见规定对原有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由于《办法》在2013年6月17日颁布,为此我市特别制定《补充完善办法》。?记者了解到,新制定的《补充完善办法》改变了《办法》中规定的政府一次性缴费补贴实行单独建帐的办法,这样即符合《意见》的要求,又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还避免了单独建帐可能造成的基金风险。”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说。《补充完善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以户为单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建立健全个人账户,并将缴费补贴计入其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两险种合理衔接?据了解,在《补充完善办法》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种保险得到合理衔接。《补充完善办法》指出,被征地农民参保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按《办法》规定选择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参保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可按《办法》规定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以上二种情况均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处理。?补充完善办法实施后,县区(开发区、新区)在组织用地报批时,县、区(开发区、新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根据征地规模、保障人数和补贴标准等因素,测算出政府应给予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并拟定缴费补贴实施方案,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安、国土、农业部门应积极支持测算工作。
“从2008年开始,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征地材料中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部分,但以前没有明确测算政府缴费补贴由哪个部门负责,大多数县区都是由土地部门测算的,存在数据不准的问题。”
据相关专家介绍,《补充完善办法》规定由县、区(开发区新区)城乡居保业务经办机构负责测算政府缴费补贴,并拟定缴费补贴实施方案,主要因为社保信息系统具备测算功能,可以快捷准确地测算出数据。?2月底前制定出台县级版相关办法?《补充完善办法》指出,建设用地单位预先将一次性缴费补贴资金存入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开设的代保管资金账户;批次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地方政府负责预存。相关人士介绍说:“《意见》只规定由人社部门设立资金预缴帐户,而没有规定由哪一级人社部门设立,《补充完善办法》》规定由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代保管资金帐户,是将《意见》规定落到实处。”
?《补充完善办法》指出,县、区(开发区、新区)在呈报征地报批材料时,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到位后,及时将缴费补贴实施方案、预存资金入户凭证等材料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时,确保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将缴费补贴资金按规定足额划拨至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该条款重点是强调征地材料中必须包含‘预存资金入户凭证’,这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先保后征’的有力措施,北京、天津、上海等地早已实施了此项规定,通俗说就是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说。
?此外,我市要求,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县要根据《办法》及《补充完善办法》于2015年2月底前制定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在实施前报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江苏人大代表建议政府补贴农民养老保险

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府予以专项资金补贴晨报讯让众多农民老有所养,养老保险是唯一的办法。但在我省许多农村,特别是苏北农村,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遭遇了尴尬,由于农民收入太低,根本无力缴纳保费。因此有的县农民参保人数仅有4%不到。“如果想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农村养老保险,那省政府就要出台政策,划拨专项资金进行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省人大代表、泗阳县委书记、县长赵深,将向大会建议解决关于农民养老保险问题。
“我省作为全国的人口和经济大省,于2007年在全省12个县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可试点两年来,这项工作推进难度很大,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我们的工作面临很尴尬的境地。”赵深对记者说,之所以造成现在的局面,主要是农村,特别是苏北农村农民收入太低,而大部分县区财政困难,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县、村、个人都没钱,保险也就没有办法推进了。”
赵深介绍说,泗阳也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他们县在农村养老保险缴费上实施“811”工程,即农民自掏80%,村集体补助10%,县财政补贴10%。“农民年缴费960元,等到60岁后每月可以拿170元钱,这样算下来也可以解决生活问题了。但在这个960元保费里,农民自己每年要缴纳700多元,他们本身也无法承担。
而需要村集体补助方面,有的根本就没有集体经济,这样一来,新型养老保险就无法推进了。”赵深说,就是由于这些因素,泗阳县试点两年来,参保人数还不到总人数的4%。“要想让更多的农民,特别是苏北农民加入养老保险,省政府要对农村养老保险予以专项资金补贴,减轻农民自己缴纳保费的负担,这样才能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收不到钱老小区物管形同虚设代表建议:一定要发挥业委会作用。昨天,代表委员视察车,来到了南京市最大的小区———来凤小区,省人大代表郑翔与小区里的居民“面对面”,一边听一边记,她准备充分调研后,向人大提交关于老小区管理的建议。车乱停,消防车救火开不进来位于集庆门的来凤小区是南京市最大的小区,昨天记者与郑翔代表来到这里。
“小区车子停得太混乱了,不但人走路很危险,上次里面发生火灾连消防车都开不进来!”这里的老住户刘阿姨说。因为是老小区原本没有规划停车场,车子只能乱停,她每天带孙子出来溜达,总是小心翼翼跟着孙子,就怕被这些车子给撞了。“那您觉得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郑翔代表与刘阿姨聊了起来。“我觉得应该利用我们现在的资源,或者把危旧房拆迁,划出一个区域专门停车。”郑翔也是社区主任,她说停车问题在老小区特别突出,她建议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首先是在小区内合理划出停车位,居民素质也得提高,不能乱停车。其次,可以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一部分绿地,在上面架上空心砖,停放汽车,既解决了停车问题,也没有破坏绿化。收不到物管费,物管公司“形同虚设”在南京很多老小区没有引入物管,而来凤小区在政府的补贴下,两年前引进了物管公司。不过两年下来,居民对物管的管理并不满意,而物管公司也收不到钱,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服务愈加不到位。
丁大爷介绍说,物管公司没来之前,小区卫生由环卫工人负责,每家每月出3块钱,环卫工帮忙把楼道都扫了。而现在有了物管,每个月每家交5块钱,环卫工却只扫大院了。多交了钱,服务还不到位,丁大爷干脆就不交钱了。像丁大爷这样的住户还不少,因为拿不到钱,环卫工曾经闹过几次罢工,导致小区里的垃圾没人管,臭气熏天。而治安也不尽如人意,自行车停在楼道里都会被偷,刚刚还发生了几起入室偷盗案。“物管公司可以说是形同虚设,我们大家也不交物管费。”丁大爷说。“那你们下水道堵塞、房屋维修找谁呢?”“找房产局,我们交了维修基金。”“小区物管居民不满意,业委会为何不炒掉它呢?”“业委会也是名存实亡,就剩十来个人了!”代表建议:老小区管理政府、业委会都得出力“来凤小区在老小区里算是好的,我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小区还没有物管,房屋维修都很费事。”郑翔说,这就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小区居民、业委会也得出力,实现自治。郑翔委员介绍说,她所在的社区是经适房小区,人员很复杂,一开始请了物管后只能收到20%的物管费。在社区和业委会的努力下,换了两个物管公司后,第三家物管公司不提收费,先提服务,服务跟上了,老百姓也愿意缴费,2年后物管费收缴率达到了80%,小区管理也跟上了。
由此,她建议有物管的小区,一定要发挥业委会的作用。而那些没有维修基金的老小区,政府贴钱物管公司都不愿来,因为维修费用太大,这些就需要政府加大投入,补贴维修费。“我正在调研老小区的各种问题,成熟的话就在这次两会上提交建议。”郑代表说。

《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实施

5月13日电《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该省被征地的10万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养老问题将有法可依。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今年甘肃省被征地农民都将参加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将由个人和政府按4∶6的比例共同承担。《办法》规定,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以上、征收土地占现有承包地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征收土地20%以下的农民基本生活影响较小暂不纳入,如以后再次征地,可累计计算后按本办法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行两种制度模式,并以征收土地20%至80%和80%以上的相对数进行区分。
其中,部分失地农民采取一次性积累方式,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可与今后新型社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能转移,可持续,而完全失地的农民将直接转为城镇户口,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采取在征收土地时一次性足额缴纳的办法。其中,个人承担40%,政府承担60%。完全失地农民的最低缴费标准,是以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乘以15年计算应缴费总额。主要是考虑了这一特殊群体的个人缴费能力和政府补助水平,低标准起步,先纳入制度体系,然后逐步规范。而部分失地农民的最低缴费标准,以所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根据征地数量,每10%划分一个缴费档次,从3至8倍确定缴费总额,确保征收一半左右土地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全失地农民按规定标准缴费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人员,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参保缴费时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本人可自愿选择继续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续缴,个人账户连续记录,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部分失地农民按规定标准缴费后,男女统一年满60周岁时,按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养老保险待遇。60周岁以下人员,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所缴资金存入财政专户。已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继续参保缴费,个人账户连续记录,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
据了解,完全失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加基础养老金。而部分失地农民每个月的基本养老补贴是以缴费总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的。今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还可再享受一块基础性养老金补贴,即根据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月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补助55元,能起到基本生活保障的作用。此外,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在领取待遇前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存储额或余额中的个人实际缴费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凭有效证件,一次性领取。无法定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或余额并入统筹基金或调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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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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