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保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保险产品的重要性。例如,最近有一位读者朋友给我写了一封短信,说他有一个好朋友,因为他最近遇到了一些困难,听说购买保险可以避免风险,所以我想问自己是否可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礼物。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回答起来还是比较简单的,因为说到底,这件事就是一个关于哪些人能当投保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看下去。
能不能给自己的朋友购买保险产品,这是需要看情况的,一般来说,是不行的,因为在《保险法》中有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那什么是保险利益呢?保险利益其实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得因保险标的损坏(或丧失)或因责任的产生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简单地说就是,在被保人发生意外事故后会对投保人有经济损失的,那这就是保险利益。之所以不能给朋友购买保险产品,原因就在于此,因为即便他不幸意外身故,作为朋友是不会有任何经济上的损失的,而且如果可以随便为他人买保险,很可能会出现为了获取保险金而不顾道德制造保险事故,所以结论已经很明显了。
对投保人具有相关利益的,在《保险法》第31条有规定,有以下几类人: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当然也不是说不能给自己的朋友购买保险产品,如果你的朋友和你有劳动关系,那么也是可以帮他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