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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投资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及相关规定,现将不动产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风险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责任人魏琳,男,中国籍,1970年7月生,经济学硕士学历,2018年4月起至今任太平洋保险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二)专业责任人吴国栋,男,中国籍,1976年10月生,管理学硕士学历,2018年5月起至今任太平洋保险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经理助理。

(三)魏琳先生、吴国栋先生没有受过金融监管机构、工商、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行政责任人主要工作经历

魏琳先生,太平洋保险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太平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在此前任职于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委企业工委、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等。拥有20多年金融保险行业和政府部门工作经验,曾主导多个海内外投资项目,经济效益良好。2012年起介入养老产业的政策与市场研究,参与太平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组建,在养老健康产业投资、开发、运营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三、专业责任人主要工作经历

吴国栋先生,太平洋保险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经理助理,曾在太平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在此前任职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丰树集团等。拥有近20年的金融保险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投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不动产、金融投资管理经验。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太平洋保险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