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保险以后却不幸身故,遇到这种情况,因为保险还存在,就要有一个受益人继承这个保险,那么受益人是什么?理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受益人身份证明
请提供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原件)
①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也可以由派出所出具;
②已故受益人请在关系证明中注明过世时间。
3.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
如保险公司要求公证,请所有受益人在当地公证处对继承关系、继承份额进行公证,公证完毕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
4.死亡三证(原件)
死亡证明:①在医院身故,由医院出具《医学死亡证明书》;②在医院以外地点死亡,请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签署的《法医学死亡证明书》。
户籍注销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出具。
丧葬证明:火葬,请由殡仪馆出具;土葬,请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注明姓名、证件号码、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土葬时间。
5.医院抢救/治疗资料
身故前有经过医院抢救/治疗的需要提供。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如在医院以外地点身故,请立即报警;
③如身故前在医院进行抢救的,请保留好抢救抢救病历、发票、费用清单。
残疾
1.残疾鉴定报告(原件)
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医院均可评残;肢体缺失、器官摘除可在治疗终结后评残,功能丧失需在事故发生180日后评残。
2.住院完整病历
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医嘱单、体温单等材料。
注意事项: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请在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③请按照条款中列明的鉴定标准进行鉴定,请在鉴定时将条款中的鉴定标准打印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