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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民申报工伤保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具体怎么申报

市民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后经常出现因申报不及时、忘记时间节点等情况,导致工伤保险理赔延误,甚至无法得到工伤保险待遇。那么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市民该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岳阳市民申报工伤保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市民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后经常出现因申报不及时、忘记时间节点等情况,导致工伤保险理赔延误,甚至无法得到工伤保险待遇。那么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市民该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呢?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申请工伤保险理赔过程中务必要记牢这五个时间节点。

注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工伤审核及认定的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注意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注意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时间。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注意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工伤职工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岳阳市民申报工伤保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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