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当劳动者从单位里面失业之后,比如被单位辞退等等,就会特别的担心自己今后的生活拿不到任何的保障,所以就会希望能够争取到一定的失业保险金,让自己能够暂时性的度过难关。那么,广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听听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自2015年5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月1516元。

办理材料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原用人单位盖章(若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等,或有劳动争议可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的,无需盖章);

2、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劳动争议的可只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单位失踪、注销等的可只需提供相关证明;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需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本次失业登记页;

4、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5、本人身份证明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上一篇:领取广州失业保险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下一篇:广州失业保险金新条例及解读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